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政策文号:舟政办发〔2019〕8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培育发展拓增量——重大产业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实施方案》(舟政办发〔2018〕104号)要求,扎实做好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争取工作,形成强有力的谋划争取推进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重大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工作体系,推进谋划深度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市级经济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加强产业项目谋划工作,原则上每年谋划产业项目县(区)、功能区不少于3个,市级各经济部门不少于1个。市重大谋划任务计划由市产业谋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并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各产业项目谋划工作主体要建立多层次、多系统、开放式、动态化的谋划储备体系,调动行业内部力量和专业力量共同参与产业谋划工作,进一步提高谋划项目的针对性。谋划的重大产业项目要厘清发展现状、市场需求、最新趋势、技术路线、产业链,分析重点企业到我市投资的可能性;同时要强化目标企业和招商路线的研究,建立重点招商企业库,制定精准招商路线图。重大产业项目经市产业谋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评估通过后,由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交办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或专业招商组推进项目精准招商,产业项目谋划工作主体单位要继续协同配合。重大项目纳入市三重项目管理,推荐列入省市县长项目库,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张作战图、一个服务小组”的服务机制。二、建立标准体系,实施动态招引重大产业项目的范围原则上包括数字经济、石化、航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环保、生命健康、旅游、金融、海事服务一体化、文化、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未来产业等,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项目不得列入。市发改委要会同新区招商局,制定重大谋划项目落地标准化工作流程,根据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相关区域评估要求,建立可操作的指导性指标要求体系和标准流程,并根据产业谋划工作主体的特定要求实行动态调整,适时对不符合要求或已完工的项目予以调整;对满足标准和条件的项目,予以及时增补(详见附件1)。三、制定政策体系,强化要素支撑产业谋划工作主体在项目谋划争取落地过程中,要明确重点发展的细分领域,就企业引进和培育、前沿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产业链关键领域、人才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扶持措施,对特别重大产业项目给予“一企一策、一项一策”支持。对列入市重点谋划项目清单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县长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障要素需求,进一步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支持。四、强化评价体系,提升工作实效建立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督查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分为项目谋划研究和落地实施两个层次,主要包括谋划研究、项目前期、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等,采用量化评分办法。在谋划研究阶段重点考评:项目投资额、计划实施情况、绘制路线图、研究成果质量、可行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谋划研究成果采用专家、领导、职能部门综合评分的方式,项目争取落地实效采用项目统计入库数据为准(详见附件2)。考核每年一次,并分设县(区),功能区,市级单位等三个类别进行评价。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统计局、新区招商局,对上一年度产业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对列入年度任务计划以及完成情况较好的,作为年度个性工作考核加分内容。附件:1.重大谋划项目流程图、重大谋划项目指导性指标2.产业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考核评分表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重大谋划项目流程图 重大谋划项目(工业项目)指导性指标单位:万元/亩类型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亩均产出
亩均税收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00≥1000≥8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00≥400≥15化学纤维制造业
≥330≥400≥16医药制造业
≥330≥330≥16通用设备制造业
≥270≥380≥13专用设备制造业
≥270≥300≥10汽车制造业
≥270≥450≥3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70≥300≥1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70≥420≥1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40≥600≥21仪器仪表制造业
≥250≥420≥14其他制造业
≥220≥340≥10农副食品加工业
≥200≥300≥8食品制造业
≥200≥320≥2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0≥290≥11金属制品业
≥260≥400≥11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20≥400≥11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15≥400≥2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15≥430≥2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15≥400≥1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5≥240≥11重大谋划项目(仓储项目)指导性指标单位:万元/亩类型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土地产出
土地税收
通用仓储类
≥95≥95≥10保温冷藏类
≥200≥90≥10冷冻类
≥200≥90≥10化学危险品类
≥115≥95≥10城市配送类
≥160≥190≥15农副产品类
≥100≥45≥5堆场类
≥30≥60≥6重大谋划项目(研发总部类与孵化器及标准厂房项目)指导性指标单位:万元/亩类型
容积率
土地产出
土地税收
研发总部类
≥1.5
≥465
≥20
孵化器及标准厂房
≥1.2
≥210
≥14
注:1.单位岸线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岸线税费和单位岸线泊位吞吐量指标参考《新建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准入评价标准》。2.全市范围内各开发区(园区)新增重大项目原则上按以上指标执行,除各开发区(园区)外其他区域可按0.9系数修正相关指标,岱山县、嵊泗县可按0.8系数修正相关指标。附件2
产业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考核评分表
类别(分值)
工作内容
指标计算方法
分值
谋划研究(30)
研究成果质量
按照计划节点完成研究课题,根据可行性、创新性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划分等级。
10分
谋划项目投资额
投资超过20亿得满分,低于20亿按照投资比例得分。
10分
绘制路线图
建立重点招商企业库,制定精准招商路线图。
10分
落地实施(60)
列入相关项目库
列入省市县长项目、市三重项目等项目库
10分
节点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正式签约、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取得项目代码等节点任务,按照节点完成情况给分。
10分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意见、施工许可等节点任务,按照节点完成情况给分。
10分
项目落地
项目开工建设
20分
项目效益
开工项目预期效益(对照指导性指标)
10分
工作机制(10)
机制建立
各地各单位工作机制制定情况。对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测评打分,最终确定得分。
5分
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根据要求报送材料的情况根据各地各单位是否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情况打分。
5分
舟政办发〔2019〕8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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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亩均产出
亩均税收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00≥1000≥8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00≥400≥15化学纤维制造业
≥330≥400≥16医药制造业
≥330≥330≥16通用设备制造业
≥270≥380≥13专用设备制造业
≥270≥300≥10汽车制造业
≥270≥450≥3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70≥300≥1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70≥420≥1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40≥600≥21仪器仪表制造业
≥250≥420≥14其他制造业
≥220≥340≥10农副食品加工业
≥200≥300≥8食品制造业
≥200≥320≥2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0≥290≥11金属制品业
≥260≥400≥11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20≥400≥11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15≥400≥2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15≥430≥2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15≥400≥1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5≥240≥11重大谋划项目(仓储项目)指导性指标单位:万元/亩类型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
土地产出
土地税收
通用仓储类
≥95≥95≥10保温冷藏类
≥200≥90≥10冷冻类
≥200≥90≥10化学危险品类
≥115≥95≥10城市配送类
≥160≥190≥15农副产品类
≥100≥45≥5堆场类
≥30≥60≥6重大谋划项目(研发总部类与孵化器及标准厂房项目)指导性指标单位:万元/亩类型
容积率
土地产出
土地税收
研发总部类
≥1.5
≥465
≥20
孵化器及标准厂房
≥1.2
≥210
≥14
注:1.单位岸线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岸线税费和单位岸线泊位吞吐量指标参考《新建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准入评价标准》。2.全市范围内各开发区(园区)新增重大项目原则上按以上指标执行,除各开发区(园区)外其他区域可按0.9系数修正相关指标,岱山县、嵊泗县可按0.8系数修正相关指标。附件2
产业项目谋划争取落地工作考核评分表
类别(分值)
工作内容
指标计算方法
分值
谋划研究(30)
研究成果质量
按照计划节点完成研究课题,根据可行性、创新性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划分等级。
10分
谋划项目投资额
投资超过20亿得满分,低于20亿按照投资比例得分。
10分
绘制路线图
建立重点招商企业库,制定精准招商路线图。
10分
落地实施(60)
列入相关项目库
列入省市县长项目、市三重项目等项目库
10分
节点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正式签约、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取得项目代码等节点任务,按照节点完成情况给分。
10分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意见、施工许可等节点任务,按照节点完成情况给分。
10分
项目落地
项目开工建设
20分
项目效益
开工项目预期效益(对照指导性指标)
10分
工作机制(10)
机制建立
各地各单位工作机制制定情况。对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测评打分,最终确定得分。
5分
材料报送
各地各单位根据要求报送材料的情况根据各地各单位是否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情况打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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