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8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7日
政策文号:舟政函〔2024〕8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普陀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要求审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8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舟普政〔2024〕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展茅街道、虾峙镇、桃花镇、东极镇、普朱功能区(普陀山镇和朱家尖街道)、六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是各镇(街道)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确保各镇(街道)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高质量完成。到2035年,东港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8.95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7.31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3.13公顷。沈家门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9.52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4.36公顷。展茅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0.98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8.10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54.27公顷。虾峙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0.38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16公顷。桃花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9.83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8.63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71.70公顷。东极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2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46.56公顷。普朱功能区(普陀山镇和朱家尖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4.18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0.93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28.23公顷(其中含朱家尖街道白沙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64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78公顷)。六横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56.10公顷。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镇(街道)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应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区域协同、陆海统筹、城乡融合,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锚固生态空间骨架,塑造特色农渔业空间,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提升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朱家尖街道、展茅街道和普陀山镇城市综合服务能效,打造六横镇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桃花镇、虾峙镇、东极镇特色城镇。按照村庄类型,统筹村庄保护、建设、整治等空间,加强村庄建设边界管理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管控。四、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统筹城乡生活圈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严格城市重要控制线管控,提升镇(街道)品质。保护、传承、弘扬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强调“佛教、渔都、海防”等文化基因,形成彰显海岛及渔港魅力的特色景观风貌。五、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设施网络协调布局,提升镇(街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加强定普高速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六、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湿地、森林、海湾等自然资源保护,推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加强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七、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舟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0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8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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