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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今冬明春农田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大会战总体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做到项目包干到领导、责任到人头、进度到时间,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参与农田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二)加强服务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将在2023年12月中下旬会同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全市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切实提高市、县两级农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农田建设管理的能力。各地要广泛开展“四下基层”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项目现场,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点对点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三)加强项目建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质量管理等相关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切合当地实际的个性化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要求,强化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完善建设程序,打造质量放心工程。要健全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推行“田长制”,营造各方参与、人人有责的管护氛围,实现农田基础设施长久有效运行。(四)加强调度督导。集中攻坚阶段,将建立“月调度、月晾晒”机制,定期监测调度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互看互比互学活动,总结推广项目推进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期间,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项目建设调研督导和抽查评价,助力推进项目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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