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及其石街道和古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3日
政策文号:浙政函〔2018〕2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强化服务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协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牵头抓好政策协调和年度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认真抓实抓好。(二)强化考核激励。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各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向全省通报,对改革工作扎实、要素配置精准、“亩产效益”提升显著的市、县(市、区),在财政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并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加强对地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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