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促转型、抓统筹、重民生”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全面改善民生,以率先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深化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城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09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机制 完善城乡一体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创业扩大就业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的促进就业责任,完善以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和就业扶持等为主的促进就业政策,形成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把推进现代化、城市化、一体化与稳定就业、提升就业素质相结合,强化以“上岗能力、职业工作能力、转岗能力、创业创新能力”等四种能力为主的就业培训,积极推进素质就业。深化充分就业村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庭融入社会的能力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实施分类就业援助,健全城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机制。积极做好“两分两换”人员的就业工作,在试点镇、村建立就业项目化运作机制,重点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和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的就业问题,确保城乡有就业需求的家庭和低保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与创业促就业效果挂钩机制,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全面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县(市)普遍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举办第二期创业项目展示会,完善创业促就业培训服务体系,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加强新市镇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服务,建立市、县(市、区)、新市镇三级联动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探索建立职业经纪人制度,开展多样化、个性化职业指导服务。开展职业素质测评服务,帮助求职者确定择业方向,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求职配套服务。 努力稳定就业形势。探索建立企业、单位劳动用工直报制度,对分行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开展经济总体情况和劳动用工的即时统计,当前重点落实企业工资发放、减员裁员、停产倒闭外迁等报告制度,实施实时动态监测。开展“援企稳岗”专项行动,做好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启动城乡失业率调查的探索和试点工作,深化失业治理和预警,建立我市失业预警机制。 全市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00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400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000人,全市农村劳动力一产从业人员比例控制在17%以下;充分就业社区达到60%,充分就业村达到20%。市本级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70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100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0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0人;充分就业社区达到60%,充分就业村达到40%。二、完善全民社保推进机制,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落实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政发〔2008〕36号文件精神,按照建设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的要求,加快实施我市统一适宜的养老保险费率标准工作,为保增长、增扩覆打好基础。依法强化扩覆征缴力度,加快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企业职工。做好新居民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为2010年实现基本全覆盖打好基础。鼓励有地居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探索有地居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后的参保办法,多形式支持有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 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区域医疗保险费用实时结报范围。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的政策意见。加强无地居民医疗保险的扩覆工作,争取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无地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并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管理。 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失业保险政策,使有失业风险的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在享受对象、补助项目和资金使用规模三个方面寻求新的突破,优化失业保险在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的支出结构,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功能。 进一步加大工伤、生育保险扩覆力度。加快推进建筑业等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逐步实现管理社会化,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到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12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3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104万人;新增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10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62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征收按省计划分解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100%,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率85%。市本级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4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8.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35万人;新增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0.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23.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不少于18万人。 三、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劳动者素质 统筹规划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出发,编制我市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努力实现高技能人才总量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探索加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和提升农村居民素质的途径和方式,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健全高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务体系。 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强化以提升素质为主、以提高“四种能力”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改革培养模式,督促企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使用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新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制”,探索实施预备高级工、技师操作办法。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工作,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实际的紧密结合。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同业交流活动,鼓励劳动者学技术、比技能、岗位成才。 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的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校企为主”的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思路,推进市职业培训院校及企业与中西部院校的对接与合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重点研究引进政策,营造引进环境,明确引进重点,同时结合环杭州湾就业培训合作协议,积极组织和参与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针对“两分两换”工作的全面展开,对土地流转人员特别是需要重新就业的人员,制定培训指导计划,创新培训方法,着力提高其上岗能力、职业工作能力、转岗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劳资双方共度时艰,开展稳才留才培训和下岗再培训。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作用,提高职工稳岗、上岗和转岗能力,努力减缓就业压力。 全市全年完成创业骨干培训1500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6600人;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5000人;开展技能考核鉴定50000人;开展新技师培训1000人;完成外省务工人员技能培训35000人。市本级全年完成创业骨干培训450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1700人;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000人;开展技能考核鉴定19595人;开展新技师培训447人;完成外省务工人员技能培训12000人。四、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维权维稳工作,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的扁平、高效的新型监察体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管,精细化管理。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强化专项检查。扩大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的覆盖范围,重点抓好建筑、交通、水利、租赁等行业欠薪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建立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督促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发挥企业劳资管理人员在贯彻法规政策、协调劳资关系等方面的作用。抓好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健全基层企业调解员队伍,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力度,提升劳动仲裁工作水平,全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2%以上。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评价活动,健全社会评价制度,对恶意欠薪、严重侵害职工权益又不整改的企业继续予以曝光。加强检查监督和行政执法,确保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制度的落实。到年底,全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主动监察检查企业10500家。其中,市本级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主动监察检查企业3790家。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按照全国和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组织开展市本级和县(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检查,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和专项资金管理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金发放、基金管理和运营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附件:2009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十一日嘉政发[2009]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