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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12年4月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公布2019年8月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修订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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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公布2021年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修订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岸线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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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近年来,我省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总体较好。2022年,全省经济开发区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进,以全省1/13的土地面积,贡献了约55%的实际使用外资、50%的进出口总额、70%的规上工业总产值、40%的财政收入,充分发挥了经济大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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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十)点“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浙江省政府投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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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8年第363号),为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促进清廉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本《通知》,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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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人社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的两支人才队伍,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2018年底,人社部出台《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率先在工程技术领域开展高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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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预算管理是强化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管理、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重要举措。2022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今年以来又率先探索开展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年初已下达4563家重点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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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4年,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在全面评估2023年“8+4”政策体系的基础上,省政府部署谋划迭代升级该政策体系,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厅配套制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文件。二、制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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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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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厅联合制定的《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为全面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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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征收。(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十一)逐步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模。2017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扩大到930亿千瓦时。(责任单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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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不平衡性更为突出,人均GDP高低相差近4倍,经济密度高低相差近30倍。3.待开发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金衢丽地区是钱塘江、瓯江、曹娥江、飞云江、椒江等水系的源头,森林覆盖率高,环境资源条件好,水资源、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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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分解落实情况及时报省服务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政府将对各地服务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政办函〔2013〕55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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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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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对辖区内外资研发中心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六)附则。明确了相关事项和实施时间。四、政策亮点(一)灵活放宽认定标准。按照“科学灵活、适度放宽”的原则,我们在制定外资研发中心的认定标准方面作了一些突破。如大幅放宽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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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区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见习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应规模的见习基地。今年争取在全省建立见习基地1000家。责任单位:省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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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定、完善各类交易场所风险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履行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的风险处置职责。第三十八条 未经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依法予以取缔。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省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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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健康浙江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问责制度。制定本地区慢性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强化组织实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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