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信誉标设置的规定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政策文号:舟建发〔2018〕8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建设局、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018年1月23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舟建发〔2018〕9号),要求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设置权重5%的信誉标,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为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将信誉标分值设置构成规定如下,请各招标人据此执行。一、企业获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得分(满分0.6分)(一)企业5年内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分别得0.6、0.4、0.3分。(二)企业5年内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的文明标化工地称号,每个分别得0.4、0.3、0.2分。此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文件为准,获奖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地以园林行业协会、风景园林学会评审的为准。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得分每个工程只能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计。二、企业园林绿化专业工程业绩得分(满分0.6分)(一)企业5年内承接并完成过单项签约合同价10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得0.4分。(二)企业5年内承接并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的另加0.2分。此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项目经建设、设计、施工三方及以上出具的验收合格资料为准,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开标截止时间获得验收合格证明的项目均可计分。工程规模以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为准。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是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低于招标项目控制价70%的园林绿化专业工程。三、项目负责人得分(满分1.8分)(一)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初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6分;项目负责人5年内被市级及以上园林行业协会、风景园林学会评为优秀项目经理的加0.2分。(二)项目负责人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得1分。项目负责人职称评分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为准;优秀项目经理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文件为准。四、项目班子其他人员得分(满分1.6分)企业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应经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关岗位证书,项目班子成员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及相关专业(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满一年以上人员的,每项专业岗位人员得0.4分。此项得分以投标人提供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为准。五、其他(满分0.4分)(一)招标人可参照企业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分0.2分。如招标人认为无必要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分,则第四条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分改为0.8分,项目负责人总得分改为2分。(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规模、特征设置对项目班子人员的人数、同期承接项目个数、到位率承诺等加分项0.2分。如招标人认为无必要设置项目班子其他人员的加分项,则第五条中项目班子人员职称、学历得分每项专业岗位人员改为0.45分,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总分改为1.8分。六、以上5年内计算基准日以开标日期为基准前推5年,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的取得得分的业绩情况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过程中一并公示。七、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009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信誉标设置的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