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不设置采矿权的工程建设项目开采和已设探矿权勘查施工等“工程采矿”管理,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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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1025号)工作要求,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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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建局、财政局:为推动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有序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助力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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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住建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风景园林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管理,我委修订了《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杭州市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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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卫健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现将《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民政局2022年9月2日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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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为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提升安全风险预控水平,根据实际,现制定并印发《绍兴市水利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试行)》,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绍兴市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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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绍兴市电梯安全信息化规定》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2日绍兴市电梯安全信息化规定为加强电梯安全信息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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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19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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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放射源安全监管,全面掌握放射源使用现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0〕215号)要求,现将《绍兴市放射源专项核查实施方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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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一、关于印发《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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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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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治理,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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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绍兴市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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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和部门重点工作绩效目标的通知》(浙政办函〔2020〕13号)精神以及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确定的2020年度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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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可结合本办法精神,制定适合当地的共建研究院管理办法,以充分发挥研究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研究院建设局面。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原《绍兴市引进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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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市统计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提振消费社零系列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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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现将《绍兴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 兴 市 财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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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切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在继续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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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秀的“名城工匠”,更好地服务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实施“新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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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名城工匠”,更好服务我市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范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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