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企业优惠政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绍兴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8日 政策文号:绍政办发〔2008〕6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特制订《2008年度绍兴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2008年度绍兴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加快推进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一)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工贸国资公司、市二轻集团、黄酒集团、震元集团等实施责任部门;(二)市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配合部门;(三)袍江新区管委会。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制度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社会稳定情况、日常工作、机关工作效能等方面。三、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制,设基础分100分,分项目倒扣打分。综合得分达到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一)实施责任部门的考核1.组织制度建设(5分)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1)未建立相应工作班子的扣2分;(2)无相应工作制度的扣1分;(3)无相应工作人员的扣2分。2.责任目标完成情况(80分)主要根据市政府与实施责任部门就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所签订的责任书明确的工作进度、完成时间逐一对照。(1)未按时完成签约任务的扣80分;(2)因不可抗原因(以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准)未完成签约任务的,越城区每家扣20分、其他部门扣40分。3.社会稳定情况(10分)在实施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中,各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矛盾,防止不利于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1)发生进京、去省上访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未及时派员劝返的每批加扣50%;(2)来市里集体上访的,每批5?20人扣1分、21?50人扣2分、51?100人扣3分、100人以上扣4分,到市机关大院门口集体上访的按上述标准每批加扣50%,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到相关地点劝返的每批加扣1分;(3)发生进京、去省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的,加扣5分。4.其他(5分)积极主动地做好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的有关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信息报送和反馈,并接受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1)要求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与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有关的会议,每次扣1分;(2)未按时完成市政府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的每次扣1分;(3)未及时反馈各类信息的,每次扣1分;(4)工作中存在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情况,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二)配合部门和袍江新区管委会的考核配合部门和袍江新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见附件1),全力配合做好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的实施工作。1.日常工作(10分)(1)要求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与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有关的会议,每次扣2分;(2)未按时完成市政府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的每次扣2分;(3)未及时反馈各类信息的,每次扣2分。2.机关效能(30分)(1)办事拖拉,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部门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的,每件扣2分,每延期一天加扣1分;(2)属多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协调明确负责牵头而不积极牵头办理的,每件扣3分;(3)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而影响搬迁工作开展的,每件扣5分。3.工作配合情况(60分)本项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对照“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责任分解表”所明确的主要工作及职责,由实施责任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和配合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其中实施责任部门评议基础分为40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20分。四、奖惩(一)经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当年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级降档,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向市政府说明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年度先进。(二)对按期完成目标责任任务、考核达到合格的实施责任部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搬迁确认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核拨工作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产权、产籍调查,资产评估和日常办公支出,结余部分可用于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附件:1.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责任分解表2.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实施责任部门年度考评表3.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配合部门和袍江新区管委会年度考评表附件1: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责任分解表领导联系责任部门分块包干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张金如市长(全面统筹协调并形成每月一次的例会制度)越城区政府、绍兴经济开发区、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工贸国资公司、市二轻集团、黄酒集团、震元集团负责所辖企业的基本情况核实和组织实施企业转型、搬迁、关闭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企业转型的牵头,指导、协调及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市经贸委:负责企业搬迁的牵头,指导、协调及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企业契税证的调查,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补偿资金的调度、拨付,以及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对实施转型、搬迁、关闭和“退二优二”企业提出规划意见,依照职权审核房屋功能、用途及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市环保局:加强环保监管,防止因管理松懈而引发的污染事故,负责绍兴市政工程公司后方基地和绍兴市华欣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搬迁实施工作,搬迁企业排污指标的迁移、核销和奖励;市国土局:负责土地收储,落实搬迁企业易地建设的用地指标,做好权属认定和土地处置以及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做好产权、产籍调查,房屋权属认定,拆迁指导及职权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袍江新区管委会:及时规划安排符合产业要求的工业用地和相应数量的标准厂房,确保搬迁企业易地建设的需要,负责实施减少用地奖励,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吸引相关企业入区落户;人行、银监分局:负责做好企业“三证”抵押的协调工作;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安监、质监、消防、劳动保障、国资、城管执法、交通、便民中心、电力、广电、水务、邮政、电信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具有执法权的部门还应依法加强稽查监督力度,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各新闻媒体要积极营造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良好的舆论的能为力氛围钱建民副市长尹永杰副市长陈月亮副市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越城区负责联系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管委会负责联系市工贸国资公司、市二轻集团、黄酒集团和震元集团负责政策制定、规划统筹和业务指导工作。建立每周一次的办公室例会制度,及时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附件2: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实施责任部门年度考评表项目工作要求评分办法扣分原因及分值考核分组织制度建设(5分)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和督查未建立相应工作班子的扣2分无相应工作制度的扣1分无相应工作人员的扣2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80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克服困难,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责任书明确的工作进度、完成时间逐一对照未按时完成签约任务的扣80分因不可抗原因(以领导小组认定为准)未完成签约任务的,越城区每家扣20分,其他部门扣40分社会稳定情况(10分)在实施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中,各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矛盾,防止不利于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以信访部门提供的与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有关的信访、投诉统计为准发生进京、去省上访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未及时派员劝返的每批加扣50%来市里集体上访的,每批5?20人扣1分、21?50人扣2分、51?100人扣3分、100人以上的扣4分,到市机关大院门口集体上访的按上述标准每批加扣50%,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到相关地点劝返的每批加扣1分发生进京、去省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其他(5分)积极主动地做好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的有关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做好信息报送和反馈,并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要求参加而无故不参加与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有关的会议,每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市政府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反馈各类信息的,每次扣1分工作中存在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情况,每次扣2分附件3: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配合部门和袍江新区管委会年度考评表项 目工作要求评分办法扣分原因及分值考核分日常工作(10分)积极主动地参加相关会议,做好信息报送和反馈,并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和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和督查要求参加而无故不参有关会议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市政府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反馈各类信息的,每次扣2分机关效能(30分)依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查及市长公开电话和信访部门接到的有关投诉为依据办事拖拉,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部门职权范围内相关事项的,每件扣2分,每延期一天加扣1分经协调明调负责牵头而不积极牵头的,每件扣3分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而影响搬迁工作开展的,每件扣5分工作配合情况(60分)按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工作,不得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相互推诿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由实施责任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打分实施责任部门评议分为40分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分为20分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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