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政策文号:浙政办函〔2017〕6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绍兴市、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绍兴市柯桥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与企业投资项目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全面破除行政审批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等手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有关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全省各地加快推进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现实需要,找准改革方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现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坚持数据“跑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着力提高政府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使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坚持点面结合。正确把握全面推进、统筹协调与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关系,在覆盖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同时,重点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攻坚克难,推动面上相关改革举措加快实施、落地见效。(三)改革目标。推进审批职能集成、创新方式集成、配套要素集成、实现途径集成,构建行政审批集成式服务体系。采取前置评估“一站服务”、在线推送“一网速办”、项目全程“一章审批”、竣工验收“一门办理”等措施,确保在2017年底前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多跑一次”、2018年6月底前实现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目标。二、重点任务(一)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审批组织体系,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理顺行政审批局与行政服务中心、中介机构管理服务中心的关系和职能,加强行政审批局与省市对口部门和区同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健全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制,确保“一章审批”顺畅运行。注重信息沟通联动,修编审批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实行并联审批、数据推送、资料共享一体化运行,依托全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健全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的共享机制,确保审批事项信息互联互通。强化执法监管保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行政审批重大项目联合会审机制,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和执法协调联动,促进以批代管向强化监管转变,确保审批许可和监管执法的协调统一。(二)全程实行一口受理、网上办理。坚持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平台相结合,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所有事项一口受理。深化一网受理试点,打破信息孤岛,将涉及各相关部门自建审批网与全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直接对接,强化项目信息、申报材料、审批情况、审批结果实时共享,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三)全面实施“评审测验”联动机制。实施联评机制,加快培育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全能型中介机构,探索成立中介联合体,对单个项目实施综合性评估(价)。实施联审机制,健全综合性图审运行机制、联合评审机制,通过公开公正方式,随机抽选项目综合性图审机构,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图综合性审查,结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享互认。实施联测机制,围绕建设项目规划、地籍、房产等主要环节,加快培育同时具备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等专业测绘资质的综合性测绘机构,引入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实施联验机制,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原则,推行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建立联测联核、分工监管的竣工核实验收监管机制,发挥竣工中介服务的闭合把关作用,逐步减少直至取代现场验收,验收单位在收到竣工测绘报告、检测评估等相关材料后,在一周内出具验收书面结论性意见。(四)积极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原则,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制定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型建筑工业化及现代服务业项目为重点,选定产业导向比较明确、土地规划手续比较完备的特定区域,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探索建立“标准地”制度,新增工业用地带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标准进行招拍挂。(五)加快推进前置条件精简、瘦身。对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的建设项目,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解决途径明确的情况下,将污染物排放指标原要求在环评审批前取得改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不再作为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证的前置条件。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的按照承诺备案制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可由项目业主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六)着力提升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标准化水平,优化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和申报资料等标准,取消模糊条款,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规范精准。进一步提高便捷化水平,丰富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平台服务功能,健全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APP)和自助终端服务,实现就近即办、同城通办和异地可办。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充实业务骨干力量,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相关制度,构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订单式管理机制,探索项目即报即审、容缺受理、快件寄送服务,确保审批事项规范操作、审批服务透明高效。三、实施步骤(一)启动准备阶段(2017年10月底前)。本方案发布后,进一步细化分解主要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出台改革工作考核办法。(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底前)。制定阶段性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6月底前)。开展自查评估,对已完成的改革任务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建立巩固成果长效机制,努力打造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的示范区,为全省面上推广积累经验。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要切实加强对绍兴市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的综合协调,绍兴市政府和省市有关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绍兴市柯桥区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注重协同推进。绍兴市柯桥区政府要明确改革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加强政策信息沟通、进展情况通报以及意见反馈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三)强化督查考核。绍兴市柯桥区政府要将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试点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清单,根据时间节点,加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督查。按照改革阶段性目标要求,加强评估评价,将关键性指标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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