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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经济、人口变化情况预测结果,并结合前四年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适当留出相应安全空间,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分配如下:1.市本级:以2005年为基数,完成2010年增量及2.6%净削减量,共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000吨以上。2.绍兴县:以2005年为基数,完成2010年增量及2.6%净削减量,并还清前四年部分欠账,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7000吨以上。3.诸暨市:根据2010年增量并结合实际减排情况,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500吨。4.上虞市:根据2010年增量并结合实际减排情况,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800吨。5.嵊州市:根据2010年增量并结合实际减排情况,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50吨。6.新昌县:根据2010年增量并结合实际减排情况,需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350吨。二、工作内容(一)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绍兴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化学需氧量出水标准调整为100mg/L(原过渡期执行120mg/L标准),按日均处理水量70万吨计算,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5000吨以上。将上虞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出水标准调整为120mg/L,按日均处理水量7万吨计算,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量500吨以上。(二)实施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工程。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市区、绍兴县印染行业未经审批的过剩产能和落后设备进行关停淘汰,力争实现绍兴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下降7万吨左右,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100吨以上。(三)实施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进一步加大各县(市)建成区和中心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利用现有四大污水处理厂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按新增生活污水收集量3万吨/日计算,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800吨以上。(四)实施其他减排工程。通过各县(市)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实施中水回用、环统外企业关停减排措施,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00?400吨。三、工作措施(一)提高绍兴污水厂纳管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废水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新、扩、改建设项目纳管废水化学需氧量执行500mg/L标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二)确保污水达标进管。建立管网水质交接断面监测体系,实施定期监测及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污水按浓度收费政策,明确纳管废水浓度控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印染、化工企业全部建成污水预处理工程,确保满足进管标准方可排入管网,3月底前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由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并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停产整治。(责任单位:绍兴县政府、越城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三)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3月底前完成提标工程改造并投入正式运行,中控平台各参数稳定可靠,绍兴污水处理厂确保出水水质稳定在100mg/L以下,上虞污水处理厂确保出水水质稳定在120mg/L以下,按减排核算要求编制台账、报表并配合提供各类提标支撑材料。(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环保局、绍兴县政府、上虞市政府)(四)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印染和化工行业环保监管的意见》要求,对市区和绍兴县现有产能和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的过剩产能和明令禁止的落后设备于6月底前予以关停拆除。(责任单位:绍兴县政府、市环保局)(五)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作。各县(市)进一步加快污水管网、泵站建设,加大对城区、城郊结合部以及中心城镇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力度,2010年完成日均3万吨生活污水的收集工作,其中,绍兴市区及各县(市)各新增生活污水收集5000吨/日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市水务集团)(六)进一步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推进印染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七)进一步落实结构减排项目。按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制定结构减排计划并督促落实,同时要注重对环统外工业企业关停情况的调查,收集关停支撑材料,做好减排项目的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四、工作保障(一)建立机构。为确保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在市污水进管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进管达标组和处理提标组,进管达标组由绍兴县政府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处理提标组由市水务集团负责,绍兴县政府配合。(二)加强考核。为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将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生态市目标考核。同时,为提高各县(市)减排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全市范围内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余量结转原则,即: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后的富余减排量可抵冲“十二五”减排任务,“十一五”期间未能完成的历史欠账在“十二五”减排任务中继续体现。(三)技术支撑。由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组织技术单位编制“绍兴污水处理厂提标减排技术方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切实保障重点减排项目的认可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0)63号.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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