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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7日 政策文号:绍政办发〔2012〕12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2.办事机构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可视情况和应急技术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科普组、技术攻关组、技术鉴定组等。办公室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和本方案修订等市科技保障工作组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工作。3.市科技保障工作组成员成员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绍兴检验检疫局、绍兴海关、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铁路绍兴客运站、铁路绍兴货运站、绍兴广电总台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4.市科技保障工作组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公共突发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确定科技保障工作方案;负责对方案的响应与终止;部署和组织市级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县(市、区)对事发地区进行紧急技术支援;视情决定成立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决定其他有关重要科技保障事项。5.市科技保障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1)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组织公共安全领域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重大项目的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调集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处置工作。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震后趋势判断、应急指挥等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2)市发改委: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重大项目的基本建设综合管理,安排与科学技术保障相关的重大项目,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指导和协调科学技术保障重大项目的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市场经营秩序事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做好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技术保障工作。(3)市经信委:负责做好信息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通信事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城市燃气和自来水供给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事件、市场经营秩序事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及学生公共安全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5)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协助市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外国专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的人才培养和引进。(6)市国土局: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7)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水污染纠纷、放射源丢失和辐射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8)市建设局:负责城市燃气、自来水供水、建设工程等事故以及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引起城市道路塌陷、大桥跨塌、危房鉴定等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9)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船舶事故,以及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11)市水利局:负责水旱台风灾害、水利工程险情、水利纠纷突发事件等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水利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12)市农业局:加强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13)市林业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的监测报告,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山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14)市商务局:负责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15)市文广局、绍兴广电总台: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16)市体育局:负责做好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17)市卫生局:加强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较大以上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灾害人员救护的技术保障工作。(18)市安监局:负责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19)市统计局: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统计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统计技术保障工作。(20)市旅委:负责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2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开展餐饮环节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处理工作。(22)市人防办:负责战时人民防空,以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的技术保障工作。(2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的后勤服务工作。(24)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检查市属(控)企业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技术保障的相关工作。(25)绍兴检验检疫局:负责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出入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出入境较大以上动物、植物及其病虫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中有关技术设备、设施紧急检验检疫工作。(26)绍兴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中有关进口技术设备、设施的紧急通关工作。(27)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28)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29)绍兴电力局:负责电力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30)铁路绍兴客运站、铁路绍兴货运站: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二)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科技应急保障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科技应急保障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智囊团和重要参谋,由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的专家组成。建立市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收录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三、响应行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市科技局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成立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启动本方案应急响应,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市科技保障工作组成员单位的科技保障工作;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展开科技保障行动。(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主管单位的科技部门,及时做好事件应急处置的先期科技保障工作。(二)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办公室密切保持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主管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科技保障需要。(三)市科技保障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市科技保障工作组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保障工作。(四)立即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汇报;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技术调查,并及时续报。(五)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中遇到技术难题,立即派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开展科技保障紧急支援,现场指导科技保障工作。(六)组织专家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七)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工作在我市遭遇重大科技难题,立即展开科技检索,并组织我市相关科技专家进行紧急科研攻关,或向有关省、市和国家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请求紧急技术援助。(八)派出技术保障督导检查组,检查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科技保障工作的开展。 四、响应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由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宣布科技保障行动结束,同时做好科技保障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调查评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跨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结束后,市科技保障工作组派员参加事件评估;或由市科技应急保障工作组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对科技保障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六、保障措施(一)科普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各类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日,向公众普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的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防范、紧急避险(难)和自救互救能力。(二)信息资源保障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技术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三)技术支撑保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科技防范整体能力,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四)科技创新保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注重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方面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五)科技专家保障建立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技术处置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资金装备保障突发公共事件技术保障所需经费列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的总体经费中,确保经费的落实。(七)协同应对保障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优势,协同配合,确保技术保障任务完成。七、监督与管理(一)人员培训加强科技保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科技保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方案演练市科技保障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准备工作需要,协调各成员单位适时组织科技保障演练,检验本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成员单位的应急意识和协同保障能力。(三)责任与奖惩市科技保障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科技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给予处分。八、附则(一)方案管理与更新本方案由市科技局牵头制定和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担。(二)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74号)同时作废。[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2)122号.doc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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