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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直报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直报信息时,应同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并将上级部门录用的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上级领导有批示的,也应及时将批示内容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信息被上级部门录用情况予以通报。建立政务信息“绿色通道”制度。政务信息“绿色通道”是市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实现信息双向沟通的桥梁和渠道,是对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的重要补充。各政务信息“绿色通道”入网企(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入网单位实行总量控制、计分考核、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对考核位列前茅的入网单位和个人,年度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完不成任务的入网单位,每二年调整一次。市政府办公室以座谈、培训、调研、考察、挂职、以会带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和完善信息交流质量。三、明确职责,努力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重点,关注焦点,反映热点和难点,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信息情况的,市政府办公室将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附件:1、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实施细则  2、政务信息“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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