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十小办关于建立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政策文号:绍政办发〔2010〕6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注重对乡镇(街道)主要责任的考核工作,以“十小”质量安全状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乡镇(街道)落实整规工作量化考核机制,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整规工作自查自评、达标验收和年度考核等工作。3.做好结合文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十小”整规的结合文章,以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等大局工作带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深入开展,尤其要利用好绍兴建城2500年庆典、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和创全城游5A景区等重大活动的契机,以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为目的,推动“十小”整规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4.强化行业自律。大力培育、发展和壮大“十小”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运行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实施内部资源协调,开展业内交流,建立规范性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和互相监督,规范行业竞争,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建立引导性政策机制1.进一步实施帮扶措施。结合各“十小”行业实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帮扶政策,从简化手续程序、税收优惠、减免收费、用地选址、网点规划和金融信贷等方面,加大实施优惠减免措施的力度,为“十小”行业的做大做强创造良好条件。2.进一步强化引导机制。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十小”行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十小”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必要的“十小”整规工作经费。通过扶持引导,“十小”行业传统业态、行业结构、规模层次得到优化和提升,适应农村经济转型与消费升级的新要求。3.进一步开展示范创建。各地要加强“十小”整规示范创建工作,以层层推选、公示等形式,开展“十小”整规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商业街)、示范经营户三级示范单位的评比工作,由“十小”办统一对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和通报表彰,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十小”整规工作全面开展。4.开展市级先进评比活动。市“十小”办将于年底组织一次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规工作的综合评价活动,对整规工作成效显著、业绩优秀的县(市、区)和牵头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十小”行业质量安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小”整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新一年整规工作要早研究、早部署,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在过去两年整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把构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在整规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着眼于建立健全“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自身职能,出谋划策,建章立制,真正把“十小”整规工作作为一项部门日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十小”整规宣传活动。今年重点要围绕全省“小事大民生,‘十小’大成效”主题,认真总结两年来各地“十小”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突出示范典型、难点破解和工作亮点,充分运用网络宣传、媒体报道、印发资料、工作简报等多种手段,积极有效推进宣传工作。通过点面结合,深入群众,以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提高“十小”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0)67号.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