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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及标准评分细则得分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方面10(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收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二)建立健全及落实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告知、听证以及评估评价制度。(三)依法清理行政许可,清理结果按规定公布并严格执行。(四)依法清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事项。(五)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所属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实施制度,发现有不履行行政许可职责、违法许可或将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非行政许可名义予以保留的情形之一的,扣10分。未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收费制度,有乱收费情况的,扣5分。政府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受理、审查、告知、听证制度的,扣1?5分。未履行对所属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职责的,扣1?5分。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面15(一)政府领导重视,在本行政区域内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县(市、区)政府建立对所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布工作。(三)组织所属部门梳理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及行政执法依据,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四)法定职权合理划分到各执法机构。(五)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和落实执法责任。(六)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未按规定在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扣15分。未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的,扣5分。未组织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及法律依据梳理,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扣5?10分。未合理分解法定职权,平行执法机构职权交叉、重复情况严重,相互协调配合困难的,扣1?5分。未明确行政执法具体要求和执法责任的,扣1?5分。政府对所属部门未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的,扣5分。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扣5分。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遵守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15(一)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经批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县(市),按照批准方案组织实施,还未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二)行政执法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四)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年度案卷评查,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五)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已经批准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县(市),不严格按照批准方案组织实施,政府领导不重视,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困难又不协调解决的,保障措施不到位、配套制度不健全、行政处罚职能划转没有完全到位或仍存在交叉的,该撤销的执法队伍没有撤销的,扣1?5分。对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态度不积极、不主动的,扣1?5分。有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机关或组织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扣5分。行政执法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变更的,或经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查处的,发现1件扣5分。因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作为引起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现1起扣5分。未组织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年度案卷评查的,扣5分。未按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年检注册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扣1?5分。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方面10(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和部门的决策权限。(二)制订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内部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决定实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和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或决定应建立台账记录。未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的,扣5分。未制定重大决策程序或内部决策规则的,扣5分。重大决策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不按规定程序决策的,发现一项扣5分。重大决策或决定台账记录档案不全的,扣1?5分。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或审核的,扣1?5分。五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10(一)制定涉及广大公民权利义务、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专业技术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公开征求意见或专家论证制度。(二)制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法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报送备案。(三)执行定期清理和适时评估制度,及时修改和废止已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四)积极配合上级立法机构做好立法调研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的,发现1起扣10分。未按规定制定和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扣1?5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按要求报送备案的,扣1?5分。年底未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的,扣1?5分。未定期组织清理、修改和废止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扣1?5分。六建立行政监督制度落实行政监督责任方面15(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依照规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三)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四)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制度。主要是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制度,重大具体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统计分析制度,执法协调制度,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制度,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制度。(五)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按照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的,扣5分。不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裁定的,扣5分。不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制度的,扣1?5分。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无正当理由而不受理的,发现1件扣5分。受理后不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发现1件扣5分。不按期提交行政复议书面答辩、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的,发现1件扣5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决定的,发现1件扣5分。不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或《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的,扣5分。重大具体行政处罚案件不按规定报送备案的,扣1?5分。未按要求建立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的,扣1?5分。七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责任方面10(一)完善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责任。(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调处民事纠纷,不推诿责任、不滥用职权。(三)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落实信访处理责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未完善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的,扣1?5分。未依法调处民事纠纷的,滥用职权或推诿责任的,扣1?5分。未落实信访处理责任的扣1?5分;侵犯信访人合法权益引起信访人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发现1起扣5分。八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方面10(一)领导重视,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中,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二)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督责任,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三)落实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罚没款全额上缴国库、不得返还或变相返还等公共财政纪律。(四)落实依法行政信息公开责任,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五)落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求,机构设置、人员力量与承担工作职责相适应。(六)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没有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未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将依法行政列入重要内容的,或未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的,扣5分。未按规定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1?5分。未按规定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罚没款全额上缴国库等公共财政纪律的,扣5分。未落实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扣1?5分。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力量配置与承担工作职责不相适应的,扣5分。未建立学法制度或者虽有制度但不落实的,扣1?5分。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5(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有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二)结合县(市、区)实际,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制定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未组织学习贯彻的,扣5分。未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的,扣5分。注:本考核表实行基准分扣分制,总分为100分。各大类中的扣分累计相加,直至扣完该考核项目的基准分。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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