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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绍兴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82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开省市两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着力提升绍兴产业、城市、环境、文化、生活五种品质,全面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扎实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建立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夯实统计基础,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注重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层次性,坚持由上而下、统筹谋划、综合考虑、整体推进。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先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条件成熟后编制各区、县(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先编制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后编制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2.坚持数量与质量指标并重。全面系统反映自然资源的数量变化和质量变化状况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3.坚持科学与真实为先。按照科学、务实、管用的要求,完善自然资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法治手段提高数据质量,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等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可信。(三)主要目标。通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客观评估全市及各区、县(市)当期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准确把握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等活动情况,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和生态效益等情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依据。二、主要任务(一)建立跨学科的专家团队和跨部门的工作平台,为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有力支撑。(市统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与;各区、县〔市〕相关工作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县〔市〕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和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形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基础数据库。(市统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参与)(三)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完善土地、林木、水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市统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参与)(四)按年度编制市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当年仅编制土地、林木、水及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下同);组织探索编制县级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市统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参与)(五)积极探索编制土地、林木、水及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方法,为国家和省制定编制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方法提供有益经验。(市统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参与)三、时间安排(一)总体安排。1.2018年开始,编制当年前推2个年度的全市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以后逐年以此类推。2.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探索编制县级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3.根据省统一部署,探索编制全市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二)具体安排。1.组织召开全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向市统计局报送系统内全市编制相应资源资产账户工作方案。(完成时间:4月底前)2.市级有关部门推荐本领域专家名单并报市统计局。(完成时间:5月20日前)3.印发绍兴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完成时间:5月底前)4.市级有关部门搜集资料,分别编制全市2016年土地、林木、水和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及编制说明。(完成时间:7月底前)5.市级有关部门分别向市统计局报送经省级有关部门专家审定的全市2016年土地、林木、水和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及编制说明。(完成时间:8月底前)6.市统计局初步审核市级部门报送的2016年各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及编制说明;召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研讨会暨市级专家评审会,审核评估全市2016年土地、林木、水和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市统计局向省统计局报送经省级有关部门专家审定后的全市2016年土地、林木、水和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及编制说明;市级有关部门向市统计局报送本系统《关于2018年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情况报告》。(完成时间:9月10日前)7.市统计局起草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报送《绍兴市2018年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情况报告》。(完成时间:9月底前)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学科的科技攻关机制和跨部门的工作平台,为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二)明确部门职责。统计、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规划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在上级对口部门工作方案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绍兴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编制工作。统计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制订各部门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及时搜集基础资料,编制并报送相应的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及相关材料,提供编制其他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所需要的基础资料。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开展必要的补充性调查。对同一指标有不同数据来源的,要进行认真评估、比较和选择,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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