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 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招商项目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为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安吉县即将推出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模式。通过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规划建设、能耗、环境、单位产出等核心标准,企业拿地前即可全面知晓地块使用要求,此举将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推动县域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一、“标准地”改革的核心内涵与创新价值
“标准地”是指在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统一明确地块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控制标准、环境准入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一系列刚性指标的新型出让模式;与传统“招拍挂”模式相比,其核心创新在于将土地使用的各类要求前置明确,企业在参与土地竞买前即可清晰掌握投资建设的具体标准,有效减少后续审批环节的不确定性。作为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标准地”改革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通过制定标准履行监管职责,市场则依据标准自主决策投资行为,既提升了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和效率,也为企业投资提供了稳定预期。从长远看,这一改革将推动土地资源从“粗放式供给”向“精细化配置”转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安吉县“标准地”的指标体系与区域布局
安吉县“标准地”的各项指标设定均高于省级标准,充分体现了“亩均论英雄”“五未土地”处置等县域发展理念。在硬性指标方面,针对工业项目,明确了容积率、投资强度、能耗标准、亩均税收等核心要求,通过高门槛引导项目向高效益、低能耗方向发展;在软性指标方面,正探索将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团队配置、品牌影响力等纳入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区域布局上,安吉县将率先在开发区、示范区、省级特色小镇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区域推行“标准地”出让,这些区域产业基础较好、配套设施完善,具备承载高质量项目的条件。目前,“标准地”主要适用于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和研发总部类项目,未来将结合实践情况,适时将改革范围拓展至服务业项目,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三、“标准地”出让的全流程管理机制
为确保“标准地”改革落地见效,安吉县建立了“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事先评价环节,要求开发区、示范区、省级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全面完成区域能评、规划环评、涉水影响评价等综合性评估,减少企业拿地后的评价审批负担;目前,县级区域能评已完成审查,其他评价工作正加快推进。事前定标准环节,由地块属地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提出出让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组织发改、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参照省级指导性控制指标联合审核,明确拟出让地块的具体标准后,通过官方渠道公告出让。这一流程将多部门审批整合为“一次性联审”,有效压缩了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时间。
四、审批模式转型与监管服务创新
“标准地”改革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从“强审批”向“强监管”转变。企业拿地后,可选择“承诺制”办理模式向发改部门申请“一窗受理”,在作出符合标准的书面承诺后,即可先行开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复核验收。验收通过的,企业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未通过验收的,由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项目符合约定标准。为强化监管效能,安吉县将建立联合奖惩机制,把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相关信息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循环,倒逼企业规范投资行为。
五、改革推进的基础保障与未来规划
当前,安吉县正加快完善“标准地”改革的制度体系,包括细化指标设定规则、优化联审流程、健全监管细则等,为改革全面推行提供制度支撑。下一步,安吉县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动态调整标准体系,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进步情况,定期评估并优化“标准地”各项指标,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二是扩大改革覆盖面,在工业和研发总部类项目基础上,逐步探索服务业、农业等领域的“标准地”出让模式,推动要素配置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动机制,确保评价、定标、监管等各环节无缝衔接。通过系列举措,安吉县将以“标准地”改革为突破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