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开区环保执法新突破:"裁执分离"机制显威 重拳取缔非法排污企业
经济开发区
所属地区:浙江-温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在统筹推进招商引资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背景下,本区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取得重大进展。区执法大队、法制机构与市政环保职能部门协同发力,首次运用"裁执分离"制度实施环境类强制执行,依法对一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了区域发展环境与公众环境权益。
一、"裁执分离"制度的核心内涵与实践突破
此次执行的法律依据源于国家关于完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改革要求。该制度明确划分了行政决定作出机关与具体强制执行机关之间的权责界限。传统模式下,强制执行必须由人民法院主导完成,环节多、耗时长,易导致污染损害扩大。制度创新后,在事实清晰、程序完备且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定处罚决定的情况下,经法定催告程序,相关区级执法主体可依法直接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这不仅显著提升了执法效能,更是行政执法权运行机制的一次重要变革与实质性突破。
二、严重违法情节与前期执法程序履行
本次执法行动锁定的多家企业,均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问题包括: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擅自建设投产;在未配套建设或未建成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持续运行生产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工业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生产废水和部分高浓度工艺废水未纳入有效处理系统,形成不规则排放点源。这些非法排放行为对周边地表水系、土壤及空气质量造成叠加性污染,附近多位居民反映长期遭受恶臭气体袭扰,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实质性干扰。区相关执法主体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先后依法向其送达了包含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引用及具体整改要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正式作出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缴纳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前再次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全过程确保了违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规范完备。
三、部门联合行动与执法措施实施效果
在多次书面告知与催告均被相关企业置若罔闻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及"裁执分离"制度赋予的权限,由区执法大队牵头,法制机构全程监督提供法律保障,环境主管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组成联合执法力量实施现场行动。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宣读执行依据文书后,对涉案企业的总动力电源控制柜实施了加封措施,在主要生产设备显著位置张贴了带有执法机关落款和日期的封条,部分重点排污环节的生产设备被现场查封。强制执行现场秩序井然,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切断了污染持续产生的物理途径。
四、制度优势与区域治理体系完善的意义
此项制度的落地实施,标志着区域行政执法能力实现了质的跃升。执法响应速度大幅提升,能够在法定期限届满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避免了以往向法院申请执行所需的流转时间,显著压缩了污染行为存续周期。行政管理闭环得以实质性贯通,保障了处罚决定的严肃性与执行力,强化了行政执法公信力。此举向区域内所有市场主体传递了明确信号:依法审批、合法经营是基本准则,污染防治是企业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从营商环境角度看,严厉惩处"未批先建"、"偷排直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是对合法合规企业的保护,有助于营造更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高效的环境执法管理降低了区域整体生态环境风险值,切实回应了居民群体对良好生活环境的合理诉求。
五、长效机制构建与未来工作方向
首战告捷后,区域正积极总结经验,致力于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执法模式。重点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动响应机制建设,确保线索发现、违法认定、决定送达、催告执行等环节无缝衔接。加大科技手段应用,探索利用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行政强制法》、《环境保护法》及具体实施办法条款适用的专业培训,确保每一环节均在法治轨道内运行。持续优化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作用。同时,将探索建立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执行前的风险评估机制,以及执行后的后督察制度,确保案件执行效果不反弹。该项制度创新的深入实施,预期将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