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8日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考核
浙江-杭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79号)精神,全面做好2015年我市清明节期间扫墓安全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清明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研究,现将《关于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业见习实习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 兴 市 财 政 局2019年1月28日关于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来绍就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人防办:为加强人防工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安装管理工作,结合我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人防工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电动汽车作为解决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快速发展,人防工程设置充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农专发〔2022〕46号)要求,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绍兴市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滨海新区社会工作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根据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渔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使用、管理,现印发《绍兴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
浙江-杭州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各直属养老机构:现将《杭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浙江-杭州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现将《杭州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民政局2024年4月23日杭州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化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局)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7年12月31日前以绍兴市民政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4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经清理,继续有效的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为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63号)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为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63号)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建设局、政法委、司法局、人民法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司发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建设局,上虞区建管中心、滨海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镜湖新区开发办综合事务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基坑支护设计及开挖施工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程实际,现就进一步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监管组,上虞区建管中心、滨海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镜湖新区开发办综合事务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法规[2022]1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现将《2021年绍兴市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2
浙江-绍兴
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建设局、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上虞区建管中心,市级各建设单位:为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更好地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细化绍兴市试点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我们制定了《绍兴市政府采购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各区(县、市)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村庄设计编制技术管理要求》,适时组织阶段性技术审查和部门会审。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组织设计大纲抽查、初稿审查及评审稿专家、部门集中评审。(大纲或初稿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进入评审稿阶段。)三、
浙江-杭州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和上级部门关于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委对2022年
浙江-宁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提出的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52处,现予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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