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国办发〔2005〕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中国嘉兴”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提高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全面性,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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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彰显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根据市本级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结果,经研究,现将第五批嘉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9处和撤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的名单一并予以公布。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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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力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增补周志迪、汤惠民、俞法堂、包毓琼、宋志贤等五位同志为第四届市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委员。 嘉兴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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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活动有关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世博会宣传推介嘉兴,进一步扩大我市知名度,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兴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现将组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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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农民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嘉兴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总召集人:王新民 召集人:陈树庆(市政府) 宋顺良(市劳动保障局) 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委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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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06〕79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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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城市化进程和适应中心城市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根据嘉兴市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现对加快嘉兴市区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特指公共汽车,不包括出租汽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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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嘉兴市2009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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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浙政发〔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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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嘉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通知如下: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是负责综合协调全市经济运行、主管全市工业商贸经济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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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2000-2004)获奖作品已由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共61件,其中特别奖1件,金奖10件,银奖20件,铜奖30件。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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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9号)和《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劳社计财〔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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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市文化局组织完成了第二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的评估审核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第二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共4个镇,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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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第四届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获奖作品已由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共32件,其中金奖2件,银奖10件,铜奖19件,新人新作奖1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四届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获奖作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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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为调动广大在校大学生的应征积极性,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对2006年全日制高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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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5年度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获奖作品已由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共34件,其中特别奖1件,金奖3件,银奖10件,铜奖20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2005年度嘉兴市文学艺术成果奖获奖作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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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咨询委2010年度咨询研究课题和专题调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积极支持配合市咨询委开展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工作。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研究和论证相关重大事项及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时,应邀请市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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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六月十三日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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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奖励优惠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嘉政办发〔2002〕107号文件同时废止。 嘉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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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嘉兴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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