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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加强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规范化管理,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集约化平台)是由省政府办公厅建设,为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提供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的技术平台。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政府网站,包括全省范围内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市两级部门网站。其他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相关网站,需在集约化平台上建设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遵循统一架构、统一规范、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分级管理、协同运维原则。各地、各部门应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服务融合、业务协同,并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运维责任,不断提升政府网站质量。第五条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级部门网站向集约化平台整合的统筹管理,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已建部门网站向集约化平台整合的统筹管理,组织做好申请审核、域名规划、迁移实施等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网站向集约化平台整合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统筹管理。第六条 拟在集约化平台上建设网站的单位,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通过集约化平台后台提交开设申请与《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责任确认书》;经审核(批)通过后,集约化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权限分配和初始化工作。第七条 在集约化平台建设网站的申请、审核(批)程序:(一)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市级部门网站的申请,报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审核、省政府办公厅审批。(二)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省级部门网站的申请,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三)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网站拟整合进入集约化平台的,由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第八条 在集约化平台上建设(迁移)网站的实施工作,由各网站主办单位自行负责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信息技术公司承接,实施工作所需费用由各网站主办单位承担。集约化平台可根据需要为各地、各部门技术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第九条 委托信息技术公司实施网站建设(迁移)工作的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与信息技术公司及实施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第十条 整合进入集约化平台的政府网站,各项功能均应依托集约化平台标准功能模块实现。集约化平台暂时无法提供而确有必要的个性化功能,由各单位按照省、市政务云管理办法单独部署应用程序,其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第十一条 网站建设(迁移)实施工作完成后,各网站主办单位应认真组织验收,确保网站符合《指引》的要求,并做好向机构编制、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网站备案登记工作,根据要求在网页相应位置登载相关信息和图标链接。第十二条  集约化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入接口,允许各网站主办单位在安全可控的基础上,将已有应用系统的数据接入集约化平台同步发布。各单位要做好数据接入的开发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第十三条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做好集约化平台运行所需基础环境、应用软件的运维升级,以及平台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网站主办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网站建设实施、信息内容更新;负责集约化平台账号安全、其他个性化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网络突发情况的响应和处置,以及其他应由网站主办单位承担的安全工作。第十四条  集约化平台提供防病毒、网页(Web)防篡改、数据备份、日志存储、网页应用基本防护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需要逐步扩展增补。各网站主办单位如需使用集约化平台未统一提供的安全服务,应在符合省政务云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采购、部署。第十五条 各网站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网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加强集约化平台用户账号密码管理,所有账号均应实名登记,并按最小权限原则分配权限,确保账号信息不泄露、密码强度达到系统规定的要求。第十六条 进入集约化平台的政府网站,由网站主办单位负责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测评内容包含平台层安全测评和租户层安全测评两部分。第十七条 平台层安全测评包括集约化平台的机房、网络、主机、云存储、云安全防护等。省政府办公厅负责集约化平台层安全测评工作,委托第三方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统一出具《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评测报告》。租户层安全测评由各网站主办单位自行选择的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各网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在集约化平台之外自行部署的相关应用系统的运维管理、安全措施等。第二十条 各网站主办单位应将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的租户层安全测评报告和集约化平台提供的《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评测报告》内容合并,用于各网站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复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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