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北区湾头(JB05-04-10)地块一期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政策文号:甬建发〔2017〕56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2007〕206号)、《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编号增加建筑所在地区编号的通知》(建科综函〔2016〕9号),结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标准细则,我委组织开展了“江北区湾头(JB05-04-10)地块一期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评审工作。经审查、公示,江北区湾头(JB05-04-10)地块一期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现予公布。附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打印关闭


上一篇:关于印发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治水一线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

浙江宁波江北区产业园区

浙江宁波江北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宁波江北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