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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省级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政策文号:浙政办发〔2013〕7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部署,全力做好规划落实、政策支持、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体制完善等各项工作,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加快、发展向好,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经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考评,省政府审定,杭州城西科创等3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为2012年度省级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优秀单位;台州湾循环经济等8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为2012年度省级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良好单位;温州瓯江口等3个省级产业集聚区为2012年度省级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达标单位。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按照建设“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示范区、经济转型的先行区”这一目标定位,以更大力度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各省级产业集聚区要抓住机遇,突出重大项目建设这一主要抓手,更加注重产业导向,更加注重科技推动,更加注重环境建设,更加注重要素保障,更加注重体制创新,着力建设经济转型升级大平台,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支撑。附件:2012年度省级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12年度省级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评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和达标单位名单一、优秀单位    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二、良好单位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    三、达标单位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浙政办发〔2013〕70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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