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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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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政策文号:浙政发〔2018〕3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以及省级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审核验收工作。经研究,命名西湖云栖小镇、余杭艺尚小镇、诸暨袜艺小镇、德清地理信息小镇、桐乡毛衫时尚小镇为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希望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聚集创新资源,加大有效投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把特色小镇打造成为全面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的重要平台,为全省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浙江省人民政府2018年8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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