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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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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政策文号:浙政办发〔2018〕7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浙政发〔2018〕21号)的部署和要求,经各地申报推荐、省经信委组织遴选,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瑞安市等14个县(市)开展第二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布。各试点县(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对标先进,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推进计划,切实打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组合拳,不断改革创新、大抓落实,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绿色化转型、品质化转型、资本化转型、集群化转型,在优势产业全面升级、落后产能全面出清、融合拓展全面深化等方面再创发展新优势,成为我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政策资源,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推广。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细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二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名单1.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瑞安市、玉环市2.低压电气制造业:乐清市、江山市3.金属制品制造业:武义县、海盐县4.泵阀轴承制造业:新昌县、永嘉县5.家具及竹木制品制造业:安吉县、嘉善县6.家用电器制造业:慈溪市、嵊州市7.文体用品制造业:宁海县、云和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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