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政策文号:浙政办发〔2020〕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目标、工作、政策、评价四个体系的要求,推进试点工作,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二)完善政策支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快递业发展资金扶持机制,加大对试点的财政支持力度。省级财政每年根据省邮政管理局工作推进考核情况确定对其安排资金。省市县各级相关专项资金,要统筹安排支持试点相关工作。把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综合交通建设投融资政策体系,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精准支持快递业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组织编制全省快递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快递业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三)提升管理能力。积极争取国家邮政局支持,稳步推进县级邮政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快递业安全监管,推动快递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邮政管理与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海关、公安等部门数据互换与共建共享。鼓励快递企业与高校合作,加大快递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增加中高端人才供给。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的实施意见.pdf

浙江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浙江产业园区

浙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