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出台卫生专项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招引培育激励政策。(四)医院管理科学高效行动。1.提升医院运营管理能力。围绕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管控,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综合运用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绩效分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方式,推进业务管理、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度融合。加强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启动实施县级医院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到2025年,县级医院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小于30%,床位使用率控制在90%—95%。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推进县级必设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建立纵向覆盖村卫生室、横向覆盖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县域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完善院、科两级责任管理体系,医共体内部实行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范围,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五)县域能力整体强化行动。1.增强县域医共体辐射带动作用。以高水平县级医院为龙头,深化县域医共体“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改革,加快提升成员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到2025年,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床位使用率稳步提升,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2.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加大对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集中力量做强1家县级综合医院,做优中医和妇幼医疗机构。推动设区市实施山海协作,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加大对县级二级医院帮扶力度,提升医院专科水平和管理能力。到2023年底,实现县级二级医院专科帮扶全覆盖。(六)智慧医院培优增效行动。1.打造整体智治的县域“健康大脑”。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完善“健康大脑”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健康地图,形成区域疾病图谱与个人健康画像,实现全民全程数字化管理。建立县域数字化专病中心,形成筛、防、管、治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一地创新、全省应用机制,推广“浙医互认”“浙里急救”“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生”“浙里中医”等重大应用。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云诊室”建设和人工辅助诊断技术应用。到2025年,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在基层普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云诊室”实现全覆盖。2.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集成医院医疗、护理、患者服务、运营管理等系统,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通过数字应用为患者提供候诊提醒、智慧预约、智慧结算等服务。到2025年,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5级,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3级以上。3.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数字医共体,推动医疗健康数据标准化,实现医共体医疗健康信息统一集中存储和管理,实现成员间信息与数据联通共享。加快提升县域病理、影像、心电等平台医疗数据质量。推进巡回医疗车、健康方舟医疗数据实时共享,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到2025年,县域全民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水平。(七)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1.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省级财政统筹县级医院补助资金,支持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统筹整合资金资源,对发展成效显著的县级公立医院给予激励奖补。严禁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加快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基本建设、购置设备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到2025年,力争实现2020年底前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全部化解。2.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设区市定期开展价格调整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启动价格调整工作。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4年,全省完成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基层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比价关系。到2025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市级统筹和县域为主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合理拉开统筹区内外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含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报销比例。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付费,扩大同病同价病组范围。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逐步提升县域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支付政策。4.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干部任命(提名)权,深化医疗卫生单位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级甲等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可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县域医共体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以按照不高于牵头医院等级标准核定,牵头医院未定等级的按照不高于二级乙等医院标准核定。县域医共体新增的中高级岗位预留一定数量,用于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同时向偏远山区、海岛等条件艰苦的分院和急诊、儿科、影像等一线业务科室倾斜。5.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院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薪酬水平明显偏低的县级公立医院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专项激励机制,增加薪酬总量不计入薪酬水平和总量核定基数。到2025年,县级公立医院在收支平衡前提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6%左右。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承担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主体责任,统筹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县级医院制定医院建设发展计划,加强资源配置,明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具体举措。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二)加强部门协同。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类资源配置向县级倾斜。机构编制部门健全县级医院和县域医共体编制管理政策。财政部门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发挥财政投入引导和激励作用。医疗保障部门完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机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教育部门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人力社保部门完善县级医院人员岗位设置、职称晋升办法和薪酬制度。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加大对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以重大医改政策落实情况、县域就诊率和群众满意度等重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为核心的考核评估机制,将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情况纳入健康浙江、综合医改考核与绩效评价范围,并与相关项目财政补助挂钩。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形成更多有原创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地、各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精准支持。(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良好氛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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