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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政策文号:浙政函〔2016〕13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衢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年)的请示》(衢政〔2015〕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是以围棋仙地、峡谷平湖、乌溪秀水为主要特色,以生态培育、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为主要功能的山水生态城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要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好风景名胜区自然、人文资源,实现对风景资源的合理利用,使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成为在风景资源特色、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管理水平、游赏组织服务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准的省级风景名胜区。二、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范围涉及衢江区、柯城区,包括石室乡的石室村、新东村、荆溪村、响春底村、九龙村、下石埠村,黄坛口乡的黄坛口村、坑口村、紫薇村、黄泥岭村、下呈村、汉都村,湖南镇的白坞口村、岩家山村。风景名胜区面积约16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约49.9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约207平方公里。要按《总体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坐标勘界立桩,加强管理。三、《总体规划》是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按照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景区的详细规划,做好重要景点的设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风景名胜区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严格保护核心景区,严禁任何破坏或者随意改变景观和自然环境的活动。要进一步理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实现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浙江省人民政府2016年8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政函〔2016〕137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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