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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暨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政策文号:甬建发〔2017〕148号 有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建筑业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7〕14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深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我委决定对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暨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市场管理、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1、各地开展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在建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我委有关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情况:组织机构建立、宣传教育动员、应急预案制订、摸底调查、专项检查、纠纷处理等工作情况。(二)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筑市场行为和务工人员工资保障情况:1、市场行为方面: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工程监理企业、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2、务工人员工资保障方面: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欠薪处置应急预案制订情况、工程项目部(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务工人员用工协议、花名册、记工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用工台账;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工资缺口及应急资金准备情况等。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三)企业有下列情况的,将纳入重点督查项目:1、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恶性事件、群体上访事件的;2、被纳入重点监管的项目二、督查安排本次督查共分四个督察组,督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三、督查方式(一)听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市场管理、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及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抽查相关工作台账;(二)随机抽查督查范围内1~3个在建工程的市场行为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具体由各督查组组长根据情况自主确定。现场督查在建工程时分别由各方建设主体填报《建筑市场行为检查表》(详见附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填报《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2),监理单位填报《工程监理企业及在监工程项目专项监督检查表》(详见附件3)。四、工作要求(一)各有关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建管处)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提供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清单。(二)各有关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建管处)对本区域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0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书面报送我委审批处。(三)督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对于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劳务用工管理混乱的企业及项目部,下发《监督执法建议书》。我委将对督查结果和各地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张佳琦,联系电话:89180547,传真:89180550。附件:1.建筑市场行为检查表2.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表3.工程监理企业及在监工程项目专项监督检查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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