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我办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二、主要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及《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三、主要内容(一)明确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质量行为、实体质量、五方责任主体和两类中介机构等定义;(二)明确了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增加了“认定不良行为”和“健全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三)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履行人防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制和全面责任制;(四)明确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起止日期及有关程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方式方法—以施工阶段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为主要方式,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法,并可以结合有关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巡查抽查结果,对受监人防工程实行差别化监督;(五)明确了施工阶段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巡查抽查重点内容和竣工验收质量行为、实体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内容。明确了人防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违法违规和违反竣工验收程序或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等情况的处理方法;(六)明确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考评有关内容。四、生效日期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温州产业园区

浙江温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温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