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我市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大力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 抓好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直接关系到这部法律能否顺利得到贯彻执行。一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各项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带头学习和模范执行《劳动合同法》,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各级工会、国资、经贸、工商、工商联以及企业代表组织等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私营企业主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学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支持和配合工会组织抓好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会的法律监督能力。四是各级宣传机构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依法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要结合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建立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及时分析研究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变化,做好劳动关系预警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 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合同争议,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要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分析在劳动纠纷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制定工作预案,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大力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况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以及简化仲裁办案程序、改革庭审方式等措施,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工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地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组织领导,相应成立《劳动合同法》宣传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扩大工作效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意了解掌握《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