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企业优惠政策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6日 政策文号:嘉政发〔2018〕25号 有效性:失效
为维护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以下简称“乌镇峰会”)和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嘉兴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乌镇峰会和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举办期间,对全市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适用于对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临时性管理。二、在全市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除外。三、公安机关会同气象、体育等部门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信息登记;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也可以直接采取临时封存措施。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五、本通告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零时至2018年11月12日24时施行,其他规定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24时施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发〔2018〕25号.doc

浙江嘉兴产业园区

浙江嘉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嘉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