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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起草背景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执行健康中国战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定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转变医疗服务发展方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2012年9月,我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国家社会办医改革联系点后,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通过政策创新,敲碎“玻璃门”,打开“弹簧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资本办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等专题到温州考察调研,对我市社会办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市民办医疗资源的快速增加,大大缓解了财政投入不足和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社会办医经过五年多的发展,呈现了诸多特色和亮点,例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回报机制和产权归属、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的人员流动、财政奖励补助、民办医疗机构的人员参加事业单位保险等工作。我市通过社会办医政策鼓励,引进和建成一批重大社会办医项目,实现中外合资办医项目零的突破,引进上海复星、迪安诊断、美年健康、远东宏信等上市公司和知名企业来温州合作办医,形成有一定专科特色,规模化、连锁化、多样化经营的社会办医新格局。二、主要亮点(一)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重点专科医院建设、提供精准医疗服务、推动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发展中医药服务、促进互联网与健康融合等方式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二)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准入范围、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促进投资与合作,发挥我市的社会办医的传统优势,打造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三)加大财政奖励和补助。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给予设备、项目建设、等级建设、重点专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出资人奖励给予奖励。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给予补助。(四)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税费优惠、人力资源、土地规划、融资渠道等要素保障。建立适应医师特点的双向流动机制,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三、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与措施三大部分,共二十条。(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建成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健康服务平台,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5%以上,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格局基本形成。(二)重点任务一是发展全科医疗,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和全科诊所集团。二是发展特色专科。鼓励社会力量深入专业化细分领域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非基本医疗领域,以及肿瘤、心血管、肝胆等专科薄弱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三是发展精准医学,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以精准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四是开展医养融合,以医共体为支撑,建立健全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五提高平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进入病理影像、检验检测、消毒供应等第三方医疗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六是发展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优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七是推动智慧健康,支持社会资本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三)支持政策与措施1、政策创新与突破方面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与设备配置。取消对个体诊所的具体数量和布局限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实施“两证合一”,实行直接执业登记。全面取消乙类以下大型医用设备的限制。二是扶持全科诊所发展。整合现有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探索区域集团化管理模式。全科诊所通过评价可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基本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接入全市医疗信息共享平台。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医保定点、信息共享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政策。三是推进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合作。允许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合作开展基因、免疫、干细胞等精准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开展在学术交流、医养结合、康复医疗、在健康管理、病理影像、检验检测等方面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在后勤服务、消毒供应等方面为公立医院提供服务。四是支持资源共享。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全市健康信息共享系统,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签约服务、远程诊疗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实现全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与其他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同级互认;打通医技信息系统,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心电等专业机构资源和数据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五是支持重点专科医院建设。社会力量在温举办高水平的特色专科医院,或引进知名品牌专科医院,在规划用地、设备购置补助、学科建设、高新技术投入、人才支持政策等方面可以实行一事一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给予优先落实,允许公立医院提供支持配套服务。六是促进温州医科大学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温州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资源优势,通过构建(参与)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等形式,加强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教学实践、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培育优势临床学科。七是鼓励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病、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病区,在执业科目审批、床位设置等方面予以优先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周边养老院、农村敬老院的合作,建立区域性医养护联合体,推动健康管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八是促进人才流动和完善人才政策。登记为事业单位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试行报备员额制度。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由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聘用,引进前没有编制的给予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已有编制的按照原编制类型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九是建立公立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对口支医帮扶机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传帮带”,有效发挥公立医院的优势,扶持民营医院发展。十是支持参与医共体(医联体)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疗共同体建设,参与分级诊疗、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进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2、财政奖励和补助方面一是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建设项目实行投资奖励和贴息补助。二是扶持社会办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对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给予补助。三是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给予补助。四是创新出资奖励,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与出资人奖励。3、其他政策支持。一是支持机构上市和拓宽融资渠道,对成功上市及实现再融资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实行补助和奖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申请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二是落实医保及税费优惠政策,执行医保、税收、收费等方面优惠政策。三是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用地保障。四是支持智慧医疗和高新技术发展。支持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在产业集聚区设置创新创业型医疗机构孵化器。五是加强行业监管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完善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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