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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机器人+”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制定背景(一)实施目的。一是为了回应企业对于“机器换人”政策延续性的呼声。我市自2013年着力推进“机器换人”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业人数从2012年的733人/亿元,下降至2016年的522人/亿元,全市“机器换人”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由2013年的44.6%提升至2016年的55.7%,“机器换人”在拉动工业有效投资和减员增效方面成效显著。当前,“机器换人”这一响亮口号已深入全市制造型企业,广大企业请求“机器换人”相关政策能够有效延续并有所提升的意愿与呼声不断高涨。二是为了贯彻国家部委、省政府有关“中国制造2025”与机器人产业的政策意见。2016年,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机器人产业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浙江省“机器人+”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指出要推进“机器人+”制造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在役工业机器人保有量要达到10万台。三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市传统工业生产方式。为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必须主动顺应智能化制造的发展趋势,着力推进“机器换人”的升级版。“机器人+”,不是简单的有关机器人的制造、应用和集成,而是指以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为基础的智能化制造过程,它将有效提升制造业供给侧水平,促进工业生产提质增效,最终实现智能制造。(二)政策依据。主要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7号)、《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16〕109号)、《浙江省“机器人+”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中国制造2025嘉兴行动纲要》(嘉政发(2016)14号)、《市政府关于推进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6)3号)等精神,并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市经信委专门组织人员就我市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如何推进“机器换人”升级版、开展“机器人+”三年行动计划的问题做了充分详实的专题研究,并将此转化成行动方案。二、总体思路(一)问题导向。智能制造是制造业主攻方向,“机器换人”是智能制造的基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也是企业减负的有效手段。目前,“机器换人”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行业进度还有待平衡、关键环节还有待突破、系统集成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对智能制造的拉动作用还不够等等,以上问题需要新的工作思路、路径举措和政策抓手来逐步解决,需持之以恒抓深耕推进。(二)提出目标。在2017-2019三年内实现“机器人+”“123”目标,即:拥有在役工业机器人10000台,“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完成投资2000亿元,建设300个智能化制造项目。规上工业企业亿元工业增加值从业人员数比2016年下降18%,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2%,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达到300亿元以上。(三)主要举措。实施“机器人+”重点项目、推进中小微企业“机器人+”、推进“机器人+”试点示范、建成一批“机器人+”产业创新和服务平台、推进传统行业重点生产环节的“机器人+”应用。在组织领导、工作考核、财政激励和要素支持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完善“机器人+”工作的保障体系。三、政策特点(一)预定目标更科学。“机器人+”新三年行动,是在前四年(2013-2016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工业机器人增量,“机器换人”技改项目投资额及项目数量,以及新形势下我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和规上工业年平均用工数的预测值,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经科学计算,提出了包括“机器人+”技改投资、万台“机器人”在役运行和智能化升级行动等在内的“123”目标。(二)聚焦问题更全面。行动方案聚焦“机器人+”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现象,从聚焦减员增效到全面关注如何快速响应市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成本、降低产品研发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等。同时,针对不同行业“机器人+”进度尚未平衡、“机器人+”项目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行业及环节实施“机器人+”技术难题有待攻克等系列热点问题,全面的相关解决方法。(三)实施途径更科学。“机器人+”新三年行动,跨越了“十二五”初期我市“技术改造投资占比不高、设备投入较少、机器换人现象萌芽、普通工人紧缺”的时代背景,本次行动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路径举措,包括推动“机器人+重点行业”(每年3个重点行业)、“机器人+重点企业”(百家挂牌上市制造企业)、“机器人+重点环节”(生产制造、服务型制造和绿色制造领域),推动“机器人+”新业态发展,以“机器人+”为支点推动智能制造和智能经济,以及制定“机器人+”智能化技术改造标准体系建设,组织“机器人+”新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等。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行动方案》由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进行政策解读。主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有:市经信委,张镁利(产业投资处处长)82521939;市财政局(地税局),鲍晓锦(企业处)8203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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