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台州产业园区

浙江台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台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文字解读】《关于市区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制定背景(一)意义和目的。为优化市区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市区土地资源宏观调控力度,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出台《关于完善市区土地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6〕138号),对工业用地及其他非经营性用地审批权限充分授权至区政府及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由区政府及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审定出让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对出让方案仅作合规性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国土局于2018年4月开展调研,起草《关于市区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事项的通知》。(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和《关于完善市区土地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6〕1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二、主要内容此次下放的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事项为三项:(一)除商业、办公、住宅、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审批;(二)除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做地”收储地块外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审批;(三)受市政府委托,经区人民政府、集聚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批准供地方案地块的土地闲置认定和处置方案审批。该三项土地管理审批权限,市政府委托下放给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以及集聚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并新设“台州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专用章”、“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以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合同专用章”用于委托事项审批盖章及出让合同盖章。土地管理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各区人民政府、集聚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履行建设用地报批程序,依法依规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三、其他1、起草、解读机关:台州市国土资源局2、解读人:谢俊3、联系电话:88511370

浙江台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