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科技部分)
政策
发布部门: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制定背景(一)意义和目的。自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来,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以乡村振兴为主题,强调了“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地位。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今年,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先后对“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新的要求;最近,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农业科技大会、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明确提出要以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为切入点,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对照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迫切需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出台一揽子促进农业“双强行动”和乡村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以创新驱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与以往农业科技政策相比,《意见》导向更明确、内容更综合、重点更突出、项目更具体。本政策(科技部分)以大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为牵引,突出并集成了对“双强行动”重点领域的扶持,并对加大要素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农业农村部《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农产发〔2020〕4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意见》(浙委发〔202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农办发〔2021〕4号)、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意见》(台市委发〔2021〕39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6号) 。二、主要内容《意见》中推进农业科技化部分共四条,具体为:(一)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包括建立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库,重大项目实行“揭榜挂帅”,对省级“尖兵”“领雁”攻关项目进行奖励,扶持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研究和示范推广项目等内容。(二)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对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涉农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进行奖励,对新型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农业高能级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中心进行补助等内容。(三)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包括开展市级高质量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水稻绿色高产示范创建,扶持省级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团队、科技特派员市级示范基地建设等内容。(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包括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种业龙头企业,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培育力度,加大特色种质资源圃、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引进和“星创天地”创建的扶持力度等内容。三、其他解读机关:台州市科学技术局解读人:林慷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