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基础再造行动,高质量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二、总体考虑《政策意见》重点聚焦新型工业化、产业基础再造核心任务和企业发展所需,顺应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着力提升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能力、转型升级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提升数字化能力。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争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重点对数字化改造样板企业、优秀产业数字化服务商、“两化“融合项目及推进数字新基建等方面的先进企业(项目)进行奖励。二是提升转型升级能力。重点支持推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加强“万亩千亿”、高质量小微企业园等产业平台培育。更加突出发展新兴产业,对半导体、软件信息业、量子通信、氢能产业等新兴和未来产业培育进行扶持。三是提升企业竞争能力。重点加强优质企业主体培育奖励力度。强化制造业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对企业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四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对企业服务平台、工业智库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智能制造研究院、民营经济学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的建设运维,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三、主要内容《政策意见》共包括推进制造方式转型、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壮大优质企业主体、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强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加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加强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等8个方面,30条。一是推进制造方式转型。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两化”融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扩面、数字新基建、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两业”融合发展等,特别是新提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扩面、数字新基建等给予专项扶持。二是优化产业发展空间。主要是加强“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培育,打造高星级小微企业园,鼓励企业提高容积率,同时开展制造业亩均领跑者行动,鼓励支持企业(园区)向土地要产出,向空间要效益。三是壮大优质企业主体。对“链主型”企业、雄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企业等的支持力度,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优质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局面。四是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在技术支撑平台、技术创新项目、首台套提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五是强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大力推进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企业标准筑基工程和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重点对质量检验检测平台、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级标准制定、质量品牌提升等方面给予支持。六是加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着力谋划布局一批新兴产业,对半导体、软件信息业、量子通信产业、氢能产业等产业的项目落地、企业做大做强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对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入股新兴产业企业(项目)给予支持。七是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强化企业高端人才激励,加大技能型人才培育力度,加大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人才的支持。八是加强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着力提升制造业服务支撑能力,推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发展,对民营经济学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智能制造研究院、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建设给予支持,支持提取用好“腾笼换鸟”经费,保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四、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金华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二)期限:本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解读单位: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解读人:徐朝丰联系电话:0579—8246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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