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企业优惠政策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绍兴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政策文号:绍政办发〔2017〕3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制定的《绍兴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3日绍兴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移交对象(一)市工贸国资公司下属的绍兴市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绍兴平铜(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和浙江漓铁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二)上海铁路局所属的铁路绍兴市区域内的职工家属区。二、移交范围和内容上述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职能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三、工作目标2017年5月起,绍兴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面展开。其中,绍兴市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于6月底前完成;绍兴平铜(集团)公司、浙江漓铁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于10月底前完成;上海铁路局所属铁路绍兴市区域内的职工家属区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9年起,全市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四、工作原则(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二)坚持先完成整体移交,再维修改造,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三)坚持统一标准,执行统一的分离移交政策。五、责任分工市政府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越城区政府: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三供一业”接收责任单位,负责做好绍兴市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和上海铁路局所属的铁路系统在本区域内职工家属区的整体接收工作,组织做好移交后的改造工作。柯桥区政府: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三供一业”接收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上海铁路局所属的铁路系统在本区域内职工家属区的整体接收工作,组织做好移交后的改造工作;协调落实绍兴平铜(集团)公司、浙江漓铁集团公司所在乡镇的相关工作,条件成熟时做好相关接收工作。上虞区政府: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三供一业”接收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上海铁路局所属的铁路系统在本区域内职工家属区的整体接收工作,组织做好移交后的改造工作。诸暨市政府: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三供一业”接收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上海铁路局所属的铁路系统在本区域内的职工家属区的整体接收工作,组织做好移交后的改造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指导“三供一业”新建设施、改造项目属地立项审批、备案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相关区(市)政府做好社区接收工作,统一移交小区的地名标识等。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申报、划拨和管理等工作;配合铁路系统办好相关资产移交接收手续。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劳动关系处置及社保接续等工作。市国土局:负责指导“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新建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负责指导不动产权证的变更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指导“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接收中维修设施改造涉及的环保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分离移交的职工家属区污水处理与排放的改造工作。市建设局:负责指导供排水、燃气和市政设施等接收单位与移交企业间的相关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指导“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新建设施的属地规划、审批等工作。市国资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市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负责做好市属企业移交小区改造工程预、决算的委托审查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工作。绍兴电力局:负责做好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的电力一户一表、场外供电设施配套改造与接收工作。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做好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指导、督促和接收工作;负责移交改造资金的落实、使用和跟踪监督工作。市水务集团:负责做好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一户一表、场外配套设施改造与接收等工作。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的燃气一户一表、场外供气设施配套改造与接收工作。六、移交标准按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要求,达到我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家属区供电、供水、供(燃)气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户外电力线网改造、需配置的电力设施及小区供水管网维修改造、供气管网安装改造、雨污系统改造或整修、楼道灯及路灯新增维修等达到专业部门要求;小区道路改造、绿花修整、监控设施安装、围墙修建、车位划分、小区门卫设置等,视小区实际情况,由交接双方协商确定。另外,物业、社区等管理用房移交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11‰,综合移交费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计算。七、配套政策(一)分离移交资金支持。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市属企业由市财政补助50%,其余部分由市属企业及其主管(或托管)企业统筹承担。上海铁路局所属铁路绍兴市区域内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二)经营业绩考核支持。因分离移交工作对当期利润、经济增加值,或对所在任期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经有分离移交任务的国有企业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业绩考核时给予适当调整。(三)资产处置财务处理。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政策性分离移交资产,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实行资产无偿划转,并将账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八、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区(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相关区(市)政府要在文件下发后15日内将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员名单报送市国资委,并及时对本地分离移交工作进行总结(包括移交情况、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等)。(二)确保社会稳定。有关区(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深入细致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研究解决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三供一业”涉及的有关从业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强化验收督查。市国资委要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对分离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市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浙江绍兴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浙江绍兴产业园区

浙江绍兴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绍兴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