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台州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18年度台州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励我市金融机构推进金融创新,拓展融资渠道,扩大信贷总量,切实提高金融保障能力。该考核办法结合了台州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辖内金融机构发展特点,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内容主要有6方面:一、考评奖励对象考评对象包括金融监管(管理)部门、市级银行、市级保险公司、证券期货营业部(或分公司)。二、业绩考评内容和标准一是市级银行主要考核业务指标、小微金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地方贡献及其他等5方面内容。二是市级保险公司、证券期货营业部(或分公司)主要考核业务指标、工作创新、地方贡献、社会责任等4方面内容。三是市级金融监管(管理)部门包括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农信联社台州办事处、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主要考核它们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三、考评结果评选和奖金分配(一)银行机构考评结果评选和奖金分配。根据考评打分结果进行排名,将前12名市级银行评为优秀单位,其中1—3名为第一档,每家奖金50万元;4—6名为第二档,每家奖金25万元;7—12名为第三档,每家奖金12.5万元。(二)保险机构考评结果评选和奖金分配。根据考评打分排名情况确定奖励对象,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各5家(第一名奖金8万元,第二、三名奖金5万元,第四、五名奖金2万元);其他保险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参照本办法进行自评、申报,择优选取3家作为奖励对象,奖金2万元。(三)证券期货机构考评结果评选和奖金分配。根据考评打分结果,分别对排位靠前的证券类和期货类金融机构确定为优秀单位,证券类不超过13家,期货类不超过2家。其中,市区内证券、期货机构不超过9家,各县(市)证券、期货机构不超过6家,对市区内考核优秀的单位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四)市级金融监管(管理)部门考评结果评选和奖金分配。奖励标准为75万元除以所有市级金融监管(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总职数,其中正职为副职的1.5倍。考评分值在95(含)分以上,每家奖励金额为奖励标准乘以单位领导班子总职数;分值在95分以下的,每家奖励金额按实际分值占比计算(考评分值/100×奖励标准×单位领导班子总职数);分值在70(含)分以下的,不发考核奖励。四、考评组织实施和评定市政府建立台州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小组,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为组长,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市金融办。市考评小组办公室依照本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等部门,分别对市级金融监管(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进行考核打分,将考核奖励结果送市考评小组审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五、附件附件有5个,它们分别是市级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标准、市级保险公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标准、证券期货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标准、市级金融监管(管理)部门业绩考评标准、市级银行机构20178度增贷指导任务,使考核项目更清晰。该考核办法由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解读,联系人:郑强,电话:8890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