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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6日 政策文号:嘉政发〔2020〕2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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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2020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期间嘉兴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市政府决定,在论坛筹备、举办期间,对全市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0年11月20日零时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下列行政区域内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一)桐乡市;(二)秀洲区。二、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三、公安机关会同气象、体育等部门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信息登记;可以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也可以直接采取临时封存措施。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施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嘉政发〔2020〕2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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