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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第十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延续名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政策文号:甬建发〔2017〕201号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规定,经有关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宁波市建兴建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要求;宁波宏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相关资质延续要求,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有关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20窗口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设立企业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录入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附件:2017年第十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延续名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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