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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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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7年9月4日,省建设厅、民政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意义目前,各地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虽已基本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但由于相关信息资源共享还不够充分、职责界定还不够清晰和分工协作还不够顺畅等原因,各地在审核流程和办结时限方面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意见》从申请环节、申请材料、审核流程、部门职责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资格确认全流程时限、各环节时限以及主要环节的部门职责分工作了详细规定。《意见》的出台规范了城镇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的全过程,为解决城镇住房保障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种突出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理解,全面深刻把握《意见》的任务和要求。二、明确职责,确保《意见》有效落实各地政府要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城镇住房保障改革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意见》已明确的各部门审核职责,制定落实《意见》的任务分解,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实施进度。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于部门之间协同联动的事项,要主动联系,加强协同配合,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督办制度,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意见》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明确任务,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意见》的任务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想方设法实现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再简化。各地要抓紧梳理现阶段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材料,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和可以通过部门协同掌握的资料,按照《意见》所规定的范围尽量简化。信息化程度和数据共联共享共用较好的区县(市),可结合“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运用,试点由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和授权审核制度,力争实现“零资料”受理,积极探索实行网上或移动终端受理。(二)多措并举实现住房保障全流程再优化。目前各地均已实现城镇住房保障业务申请受理常态化,各地要尽量考虑方便群众办事,积极优化调整受理窗口的布局,尽可能实现就近受理;对于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可由用人单位汇总后统一提出申请。要全面梳理现有申请审核各工作环节,重新进行合理设置,能“并联”的尽量“并联”,积极探索推进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和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充分优化城镇住房保障全流程。(三)攻坚克难实现住房保障办结时限再缩短。《意见》明确规定了申请审核办结时限控制在4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或30个工作日(不需要经济状况审核的保障类型)内。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的流程、各环节的时限等,确保总办结时限控制在《意见》要求的时限内。各地政府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尽量压缩本部门业务办结时限,实现跨部门数据共联共享共用,按照《意见》要求合力推进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改革工作,在2017年底前达到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办结时限再缩短的目标。四、强化措施,保障改革落地生根各地要强化措施,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扎实开展改革工作。(一)积极实施跟踪督导。各地政府要抓紧制订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完善管理举措,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年底前全面落实改革目标任务。市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相关部门的督导,适时进行检查,同时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或约谈,通过上下合力,确保改革工作落地、任务落实。(二)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为有效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高申请审核工作效率,各地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开发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的区县(市),根据调整后工作流程、时限等做好相应的系统修改完善工作,并加快与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相关工作;尚未开发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的区县(市),则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尽快开展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的个性化开发,实现与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三)全方位做好信息公开。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手段,通过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做好调整后的住房保障政策信息、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等与保障对象密切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告知义务,确保信息公开服务到位,使保障对象充分知晓改革内容、享受改革实惠,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附件: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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