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招商局(温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政策文号:温政办〔2015〕87号,温政办〔2015〕8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市级功能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日常督查和调研等工作。 (四)招商统计考核处。负责编制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计划;制订实施全市国内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牵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分解、统计和考核。负责省政府对我市招商引资任务的统计汇总、考核和考评等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市支持温商创业创新促进温州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制定相关招商引资政策,并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和统计工作。(五)商会工作处。负责联系、协调、服务、指导、评价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和在外温州人的工作。负责全国各地温州商会会长(秘书长)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创建全国各地省级温州商会,负责外地在温商会的联系、服务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国温州商会总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在外温商信息收集,温商信息库和温商信息服务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负责创建温商博物馆,建设温州商会总部大厦。负责组织全国各地温州商会温商回归工作及温商组团回乡考察活动,负责全市外出招商的商会配合工作。负责外地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驻温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服务工作。(六)区域发展处。协同组织开展接轨“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组织落实中央及省、市下达的对口帮扶四川省贫困地区暨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简称“双对口工作”)的各项任务;负责拟订双对口工作的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对口协作工作。负责与友好城市、友好关系地区、区域经济组织的日常沟通、协调和服务等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参加国内重大经贸合作。负责结合区域合作、对外交流开展招商引资(温商回归)工作。承担市对口帮扶四川省贫困地区暨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山海协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七)温州商会党建处。负责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党建调研,提出加强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合理规划和设置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党组织,指导和服务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党组织加强对温州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负责在外“新生代”温商联系、服务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招商专员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日常事务管理及有关考核工作。负责党旗引领“温商回归”专项活动,做好“新生代”温商联络服务工作。建立新生代温商信息库,组织开展新生代温商创业创新和回归活动。机关党委。负责局(办)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招商局(市经合办)事业编制33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4名,中共温州市温州商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名(副县长级),温州市全国温州商会总会副秘书长1名(副县长级);中层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中层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五、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