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绍兴市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按照《2012年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评比细则》进行评比,市级部门按照《2012年市级部门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进行考核和评比。考核采取日常监督、定期(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和不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市电子政务中心根据考评内容进行监督评议。市级部门考核结果记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同时,以得分高低排序,评比确定县(市、区)、市级部门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考核结果在“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和绍兴市政务网上公布,获奖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彰。附件:1.2012年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评比细则2.2012年市级部门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3.“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发布部门分档名单附件12012年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评比细则项目考核分子项考核指标及要求考核分电子政务统筹管理15规划指导研究起草本地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将电子政务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3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本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和预算审核协调机制,明确相应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上报本地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情况7工作配合配合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会议,拓展政务通群等无纸化渠道;加强沟通,及时完成上报材料等任务5电子政务网络运维和安全保障工作15网络运行维护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拓展延伸,合理规划、直接使用政务网IP地址3完善电子政务网络运维管理体系,完善网络故障申告和处理流程3信息安全完善互联网统一出口的安全系统建设,及门户网站和网络的安全加固工作;定期做好电子网络安全检查,及时上报相关安全信息5依据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推进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工作4电子政务应用工作20政务通推进政务通系统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广和应用6协同办公系统推进本地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推广无纸化办公9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和加强本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工作,人口、企业等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并发挥效应,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效果明显5政府门户网站工作35省、市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完成省、市政府网站要求的各项任务,加强对“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落实本地区政府网站日志数据的开放10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加强对教育、社保、医疗、住房、交通、公共事业等民生领域的服务资源整合25网上政务大厅工作15网上审批推进本地网上政务大厅的建设和应用,以社会公众为中心,扩大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推动跨部门并联审批和省、市、县联动审批,提高网上办事便捷度和实用性,大力提升网上行政服务能力12电子监察继续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的推广工作3附件22012年市级部门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项目考核分子项考核指标及要求考核分备注电子政务统筹管理10组织建设落实分管领导、信息及网络维护等人员并及时更新名单2项目管理积极申报本部门电子政务项目预算预审,并配合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及拨款前预审;积极配合市级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3工作配合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中心“十二五”规划调研等工作,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电子政务会议和培训,使用政务通等无纸化办公渠道及时上报电子政务建设情况5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15统一网络工作使用政务网的互联网统一出口3接入终端应使用政务网分配地址,不另行新建政务网以外网络4网络信息安全加强运维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网络故障申告和处理流程,及时处理网络异常并上报3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政务网络内部不得接入无线路由器等相关设备,自建互联网出口的部门须部署上网行为审计、防火墙等安全设备,保证政务网络安全,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5电子政务应用工作20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配合做好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及时提供政务信息资源并确保其准确性5政务通配合做好“绍兴政务通”在本部门的推广和应用4协同办公系统应用使用市级统一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收发文网上办理8部门业务应用积极推进本部门重要数据资源库建设和关键业务系统信息化3政府门户网站工作15门户网站加强“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民生服务等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一档部门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12条,二档部门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三档部门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2条);部门网站新功能上线应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做好链接或整合;在门户网站积极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听证、网上调查活动8部门子网站建设和互动功能整合新建或改版网站应使用“中国绍兴”门户网站子网站生成系统,网站日志须对门户网日志分析系统开放,积极将本部门的咨询投诉等互动应用整合至政府门户网站5※网上值班积极开展“网上值班”工作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0部门文件主动公开本部门签发的非涉密文件,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发布,未公开的文件应说明不公开原因12部门信息更新维护本部门常规信息,如机构信息(包含领导成员、内设机构、电话、工作人员)、工作信息、民生事项、公共服务等信息,应及时更新维护;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12依申请公开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网上政务大厅工作10网上审批积极实现本部门在办事项内部审批流程的全部网上运行并纳入网上政务大厅;已建网上审批系统的部门,要与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审批信息交换共享;尚未建设审批系统的部门,统一在网上政务大厅的审批业务平台开展网上审批8▲电子监察配合做好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2▲注:1.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金融机构和市属企业考核内容不包括备注栏中打“※”的内容,若部门没有审批事项或相关服务内容要求,则打“▲”的项目不作考核,考核评比时以其余总得分折合成100分计算。2.市级部门发布在“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部门信息全年累计分别达到:一档部门300条、二档部门125条、三档部门50条,给予一次性1分奖励,且累计得分不超过该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3.市级部门对“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出改进意见、指出网站较大错误,经确认后每次给予0.5分奖励,加分记入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栏中,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附件3“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发布部门分档名单一档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旅委、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工商局、绍兴检验检疫局、绍兴电力局二档部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管局、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市国税局、市质监局、绍兴海关、市招商局三档部门: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人防办、市机关事务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长电话受理中心、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市气象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曹娥江大闸管理局、嘉绍大桥指挥部、援疆指挥部、高速公路指挥部、市供销总社、市文物局、市旅游集团、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2)115号.doc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