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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完善工作的紧急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督查,确保工作质量以迎接国家和省里的检查;各级林业部门要当好参谋,组织精干力量,突击完成这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帮助安排工作经费,并研究解决好重点生态公益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问题。        各地要及时上报成果资料。经抽查合格的成果资料,经县级政府审核同意后,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联合上报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其中: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申报材料必须在2004年7月20日前上报;整个350万亩重点公益林的申报材料必须在2004年8月20日前上报。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附件: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计划面积表主题词:林业界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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