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复函

政策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7日 政策文号:浙政办函〔2012〕8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制定的《浙江省贯彻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9月19日浙江省贯彻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维护正常良好的通行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要求,现就我省贯彻《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工作职责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履职,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一)各市政府要对辖区范围内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负总责。市级交通运输、公安、价格、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要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此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意见的要求贯彻执行。(二)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自觉服从、认真执行国家、省、路段所在市有关政策规定,优化流程、加强管理,扎扎实实地做好具体落实工作,为重大节假日车辆通行平稳有序提供保障。要强化收费站收费秩序管理,切实加强公路养护,制定并完善保通应急预案,建立重大事项上传下达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符合规定车辆在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政策的执行到位。(三)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以及其他省级相关部门要确保工作力量到位,加强政策指导、工作督导、信息发布,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地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二、实施范围和具体办法(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按国家《实施方案》规定执行。2012年国庆节免费通行的时间为:9月30日00∶00—10月7日24∶00。(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下简称免费车辆)。(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我省所有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四)高速公路免费车辆进出收费站操作办法。1.免费车辆在驶进入口收费车道时,应减速慢行,按规定向收费窗口工作人员领取通行卡;免费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时,应减速慢行,向收费窗口工作人员交还通行卡,经核对无误后,免收通行费放行。2.安装使用不停车收费(ETC)电子标签的免费车辆(包括与我省联网的沪苏皖赣闽四省一市的ETC车辆)应按规定行驶ETC专用通道;在经过未开设ETC专用车道的收费站时,在出入口车道上将非现金支付卡从电子标签中取出,以停车刷卡方式通过。收费系统自动比对后按规定免收通行费。(五)普通收费公路免费车辆进出收费站操作办法。免费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经收费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后,免收通行费放行。(六)有条件的收费站点可以设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专用通道。设置专用通道的收费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公路路政部门指导下设置或漆划必要的标志(牌)、标线,提示和引导驾驶员通过专用通道安全行驶。(七)其他事项。1.免费车辆免收通行费的起讫时间节点,以各收费站点校准的时间为准。2.免费车辆的座位数以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所标明的座位数为准。当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核对时,车主应予配合。三、精心组织安排(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成立浙江省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等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各地也必须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处置,确保免收政策贯彻到位。(二)开足车道,确保畅通。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收费站点必须根据车流量情况配足收费人员,开通开足收费车道,努力保障车辆安全便捷通行;当出现大车流量时,必须开通全部车道,并采取调整收费员交接班时间、有条件的收费站实行主副亭(一条收费车道设立2个或多个收费窗口)上岗等措施。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维护车辆通行秩序,切实加强收费现场管理,及时处理影响车辆通行和收费秩序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意识,坚持文明服务、规范行为,及时查处违反规定收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三)抓好养护,稳定路况。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抓紧抓好公路养护工作,要通过优化养护施工组织方案和加大投入的方法,保证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路况良好,为车辆通行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四)加强巡查,管好现场。公路路政部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公路现场巡查,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公路现场管理,特别是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收费站、重点服务区的现场管理,努力保障车辆安全通行。(五)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全省服务区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切实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所属服务区文明服务。一是要科学管理,挖掘服务潜力,为公众提供周到的停车、餐饮、加油、休息等服务;二是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服务区的人员安全、卫生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三是要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使广大车主、旅客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四是要配足物资、24小时开放,特别是要保证汽柴油、食品的有效供应。(六)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宣传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具体内容,使广大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和把握政策;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道路通阻情况,引导车主合理选择行驶路径和出行时间,避免出现道路拥堵、车辆通行不畅等情况。(七)制定预案,平稳实施。各市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以及收费站点都必须制定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应急预案,重点应对和解决车道严重堵塞、出口路段不畅、服务区接待能力不足、收费站点区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影响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的突发事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车辆安全便捷通行,并逐级上报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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