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优惠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7日 政策文号:浙政发〔2017〕5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三)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推动建立符合中医医疗特点的补偿机制。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规范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价格行为。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四)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标准制订、企业自律、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宣传中医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载体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浙江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浙江产业园区

浙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