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制订区域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标准,扶持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并加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企业的执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预防为主,注重阶段性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建立“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改善通车条件。抓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做好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加大对各种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取缔无证驾驶、违章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维护正常的行车秩序。2.水上交通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水上交通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消除水上交通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标准和条件,禁止不符合标准和规程的企业进入市场,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探索建立登记监管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由静态监管变为动态监管。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各级安监、公安、国土、环保、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促进矿山开采规模化、机械化、规范化,特别是加大对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矿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矿山从业人员素质。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证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整治与监控。重视危险化学品使用领域的安全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5.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安监、工商、经贸等单位要开展联合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要加强对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和燃放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有序,管理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指导、督促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6.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改进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逐步建立有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建设,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消除安全隐患。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建筑市场准入门槛。加强村镇建设管理,落实村镇建设安全责任制。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加安全生产科技含量。通过整治,到2010年,使我市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大有好转,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显著提高,力争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7.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完善“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长效动态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格局。加强重点设备、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对重大危险源与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设备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加强行业协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协管员和企业安全管理员的作用,充实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积极推动特种设备技术进步,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产品质量与安全性能。8.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努力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可靠性,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建筑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防止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八)安全文化建设工程。1.加强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宣贯体系,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开办安全生产栏目,普及安全知识,传递安全生产信息。 3.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宣传教育及安全社区推广活动,普及安全文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二)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重视对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重点保障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整治,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各级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以政府投入为主。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五)编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编制安全生产、安全科技、危险化学品管理等专项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障实施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相关部门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创造条件完成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六)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实行浮动费率,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设立工伤事故预防基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八)加强行政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增强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查处各类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重特大事故要进行认真的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加大事故的处罚力度,避免同类型事故、同一企业事故的不断发生,特别要加大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整改不力、事故接连不断的企业的查处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九)加强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工会组织主动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落实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政策。(十)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和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