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县(市、区)政府的考核,采用县(市、区)政府自查自评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1月下旬由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分别对6个县(市、区)政府进行考评。考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时间和考评组成员组成另行通知。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考核,采取部门自查自评和市法制办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于1月15日前向市法制办提交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再由市法制办结合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对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议考核。附件:1.2007年度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2.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须提供查阅的相关材料和台账清单[县(市、区)政府]二○○八年一月四日附件1:2007年度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序号考核项目基准分考核内容及基本要求评分细则自评得分考核得分一落实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要求方面301.贯彻落实《纲要》、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和省、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情况。2.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责的情况。3.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情况。4.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开展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5.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情况。未制定贯彻落实《纲要》、“法治浙江”、“法治绍兴”和“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的,扣10分;未组织学习、宣传的,扣5分。不履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政府监管职责的,扣5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予督促纠正的,扣5分。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任务未完成的,扣10分。未建立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或不进行评议考核的,扣5分。未按规定完成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扣5分。复议机构不健全或者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的,扣5分。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方面306.贯彻落实中办〔2006〕27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行政争议防范机制建设的情况。7.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和参加行政诉讼情况。8.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案件的情况。省、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传达贯彻的,扣5分;行政争议防范机制建设不健全的,扣5分。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或受理后不依法作出决定的,或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作出决定的,发现1件扣5分。不按规定应诉、答辩或不自觉履行生效决定的,发现1件扣5分。未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对投诉案件不依法处理的,扣5分。因规范性文件或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发现1起扣10分。三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159.依法实施行政决策活动情况。10.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重大决策、决定事项内容违法的,发现1项扣10分,违反决策程序的,扣5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有违法或不当内容的,发现1件扣5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程序制定、公布和备案的,扣5分。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2511.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12.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其他方式发现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或者乱收费行为的,发现1件扣5分。未按规定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5分。未及时督促部门依法调整、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的,扣5分。有不符合执法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扣5分。不落实监督决定书、通知书和复议建议书等监督事项的,扣5分。未开展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扣5分。未按规定实施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送备案制度的,扣5分。不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案件统计制度的,扣5分。未按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换证工作的,扣5分五创新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和评估评价、行政决策评价、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有重大制度创新,在本地区推行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或者依法行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被国家或省政府推广的事项,经考评组确认后可作为评价该县(市、区)依法行政情况时参考。备注:1.2007年度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根据《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制定。2.本评分细则实行基准分扣分制,基准分为100分。每一扣分事项的最低扣分为5分,直至扣完该考核项目的基准分。其中创新事项作为评价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情况时参考。附件2: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须提供查阅的相关材料和台账清单[县(市、区)政府]序号考核项目需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一落实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方面1.贯彻建设“法治浙江”、“法治绍兴”和“法治政府”的有关文件或会议材料。2.有关履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文化市场等政府监管职责方面的总结材料。有发生问题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还应当提供专题说明。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所属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梳理工作的文件材料和公布情况。4.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文件和总结材料。5.组织对所属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通知、检查总结或通报、下级部门的报告等资料。6.2007年度有以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各提供2件连号案卷。7.根据浙政办发〔2007〕38号文件,配合做好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和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材料。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1.落实省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精神的文件及有关会议材料;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的台账。2.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处理和转办记录。3.2007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登记材料及连号复议案卷10个,不足10个的全部提供。4.2007年度县(市、区)政府有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的,各提供连号的复议、应诉案卷3件(不足3件的全部提供)。三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方面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文本。2.2007年县(市、区)政府作出涉及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大决策、决定事项的案卷3件,少于3件的全部提供。3.2007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连号文本5件及相关档案材料,少于5件的全部提供。4.2007年发文登记簿、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方式和已报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注明报送备案时间)。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1.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有关制度。组织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计划通知、评查记录、评查结果等有关材料。2.2007年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的,提供复议、应诉案件一览表(内容包括序号,案由,当事人,提交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书面答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等有关材料的时间,是否出庭应诉,最终处理结果)。3.受理部门和下级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报送备案的目录。4.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报送市政府备案的目录。5.上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报表的台账。6.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有关文件材料。7.政府法制机构的“三定”规定,法制机构建设、法制工作人员(专职、兼职)名单及有关情况说明。五创新事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有重大制度创新,在辖区或部门推行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被国家或省政府推广的,提供专题材料和有关证明性文件。注:上述材料或台账提供原件困难的,可提供复印件。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