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企业优惠政策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2日 政策文号:温政办〔2007〕3号,温政办〔2007〕3号 有效性:失效
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各县(市、区)经贸局和财政局初审后上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经贸委对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后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进行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分析评价,对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今后将有重点地继续予以支持;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今后将减少或取消其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第十二条对弄虚作假骗取流通业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流通业专项资金的项目,一经查实,除收回专项资金外,取消其今后3个年度申报各项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各级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流通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温州产业园区

浙江温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浙江温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